[2004-01-09] 傳媒採訪車沿途「護送」
【本報訊】地鐵縱火案疑犯嚴金鐘在被捕不足48小時,迅即落案檢控。雖然疑犯涉嫌在地鐵金鐘站列車放火,案情重大,但因年邁,而且沒有同黨,所以警方押解疑犯時,只是輕裝行動,未有重裝戒備;沿途有多間傳媒採訪車「護送」。
昨日上午11時半左右,港島總區重案組4名探員到中區海傍警署押解疑犯,他們乘坐一輛藍色客貨車,返回上環高街重案組總部。疑犯在該總部逗留半小時,探員辦妥手續後,約中午12時,再把疑犯押到東區法院提堂。4名探員及疑犯乘該輛客貨車離開高街,沿堅道入花園街,落告士打道,上東區走廊直往東區法院。過程中,疑犯一直被蒙頭,帶到東區法院犯人羈留室。
據悉,港島總區重案組破案拉人,於昨凌晨3時半,夤夜由探員押疑犯嚴金鐘返回其屯門安定h定泰樓6樓單位搜查。探員在屋內檢走兩部改裝單車及一批證物,一干人等逗留45分鐘,乘車返回海傍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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