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月1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1-13] 五肉食公司擅售羊肉遭罰款

 【本報訊】五名肉食公司經營者因未獲食環署准許而擅自出售羊肉,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共罰款2萬元。

 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人員上月突擊巡查多個肉類零售點,發現東區五間肉食公司未獲該署批准而出售羊肉。該五間肉食公司的地址如下:(一)位於春秧街五十七號宜安大廈地下A6舖的「金海」;(二)位於北角道8A號地下的「錦源」;(三)位於北角道8D號地下的「龍生」;(四)位於糖水道10A號地下的「新華園」;及(五)位於春秧街102至108號地下前座D舖的「萬利」。

 五間新鮮糧食店中,其中三間未獲食環署批准出售羊肉,而兩間則未獲該署批准出售冰鮮或冷藏羊肉。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