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5] 警破公屋妓寨拘戶主 放大圖片
警員在單位拘捕雙程證妓女。
【本報訊】(記者 麥健雄)黃大仙東頭h一個單位被闢作「公屋妓寨」,戶主將房間分租予賣淫妓女,又從肉金中抽取佣金,每月收入最少有7千元,最高可達逾萬元。警方接獲街坊投訴,經過數月部署後,昨晨由探員扮嫖客「放蛇」,搗破妓寨拘捕戶主及兩名涉嫌賣淫妓女,檢走一批潤滑劑及避孕套;警方翻查記錄發現妓寨3年前曾有同類「案底」,惟因證據不足未有定罪。房屋署指出,倘若警方成功檢控戶主令其入罪,署方會向住戶發出中止租約通知書。
每月收入萬元
被捕戶主姓劉(63歲),為退休的士司機,居於東頭h旺東樓一個低層30多平方呎單位,屋內間有兩間房,月租1200餘元,原與1子1女同住,其後子女結婚遷出,剩下他獨居。涉嫌賣淫妓女分別33歲和45歲,去年12月初持雙程證由廣東省來港,入住該單位操皮肉生涯;高峰期屋內住有8至10名女子,由於時屆歲晚,大部分人都已回鄉度歲。
警方消息稱,妓寨運作已半年,戶主為防單位「曝光」,光顧者必須是相識熟人及要有其手機號碼,又在屋內設置兩部電視機,接駁大廈閉路電視系統作監視。戶主每月向入住妓女每人收取500元租金,當妓女與嫖客交易後,每次從肉金中收取30元作佣金,每月收入最少有7千元,最高可達逾萬元。
消息稱,來港賣淫妓女為逃避警方耳目,每朝破曉時份便到附近摩士公園或九龍仔公園兜生意,專向上年紀的晨運阿伯埋手,每次肉金150元。數月前,警方與房屋署獲街坊投訴,指該單位被人用作不道德交易場所,兩部門先後10次突擊搜查單位,惟因證據不足,未能成功。
警放蛇滲入單位
警方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鍥而不捨,繼續「諗計」誓破淫窟,經部署至昨清晨6時許,由探員扮成晨運嫖客進行「放蛇」行動,兩小時後成功進入該公屋單位,拘捕戶主及兩名涉嫌賣淫妓女,帶走一批潤滑劑及避孕套作證物。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租約列明住戶「不得使用、促使或容許他人使用該樓宇作違法或不道德用途」,若住戶擅自更改單位用途,署方會發出警告信,並參考刑事證據來決定向住戶採取進一步行動。換言之,若警方將涉嫌經營色情場所的住戶成功檢控並入罪,房署會向該住戶發出中止租約通知書,但住戶亦有16日限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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