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5] 公交加減機制商討遇困難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政府自去年提出公共交通機構可加可減機制,並開始與各公共交通機構商討後,一直沒有進展。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承認,由於現時已有機制,亦涉及商業運作,商討時有困難,但會致力繼續商討並達成共識。至於能否在今年內有結果,她未有作出承諾。
涉及商業運作困難多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聽取政府有關運輸政策方面的施政重點。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與各公共交通機構商討可加可減票價機制已有一段時間,但仍未有任何結果。民建聯的譚耀宗指出,不少居住新界西北的居民,每日要捱昂貴的車費,有人就因交通費過高,寧願申請綜援。有議員建議當局使用行政措施,迫使交通機構減價。
廖秀冬表示,政府一直與公共交通機構進行討論,但由於要遵守與運輸機構簽訂的專營權,加上交通營辦商對機制有很多意見,所以現時仍未能與公共交通機構達成共識。
她說,明白市民希望盡快落實可加可減機制,故今年會繼續致力與各公共交通機構商討,而在機制未落實前,已經要求各交通機構,繼續現時所提供的優惠,在必要時亦不排除會採取行政手段,爭取公共交通機構減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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