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6] 港人網上下載音樂值10億
【本報訊】總部在倫敦的市場資訊集團TNS公佈的調查顯示,差不多一半(48%)的香港家庭電腦用戶曾經從網上下載MP3或者其他音樂檔案而沒有支付任何費用,當中尤以年齡15至24歲之間的青年人居多。
TNS研究顧問麥德龍(Marc de lange)估計,自有互聯網以來,香港用戶已經下載而沒有付費的歌曲數量多達1億3千萬首。以每首歌價值8元港幣計算,港人由網絡下載而不付任何費用的音樂,價值總共達10億港元。
麥德龍稱,網絡既是加強生產力的渠道,是溝通工具,消閒地方及圖書館,它同時也是一條24小時開放方便偷取商業物品的寬敞高速公路。他指寬頻網絡的普及、不斷增加的地下網站、朋輩之間的連結網絡,使大部分有形流通的盜版途徑由網絡取代。
用戶下載軟件不付錢
該集團調查的數據指,每10個互聯網用戶中,有6個是從網上下載商業軟件而不付費;另約23%的人從朋友、家人、同事中取得;只有11%的人仍然購買盜版軟件的光碟。
該集團上月以隨機抽樣形式調查500位15歲以上香港人,顯示15至24歲年輕人,曾由網上下載音樂的多達81%,而電腦用戶的定義則是過去7天有在家中使用電腦。調查還指家庭電腦用戶裝有盜版商業軟件的達30%。
TNS董事葉文基相信,調查數據顯示現今市場消費形式的走向,作為音樂產品的經營者和商業電腦軟件供應商,有關數據對他們採用何種經營方式是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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