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6] 港成區域法律仲裁中心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律政司及行政署的施政綱領。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會上指出:本港去年共處理300宗涉及調解糾紛的案件,在成為區域性法律和調解糾紛服務中心方面取得成績。另外,律政司計劃即將就本港法律服務的供求情況,展開為期3年的研究,該計劃即將到達完成招標程序。
處理全國一半調解個案
梁愛詩透露,本港去年共處理了約300宗調解個案,而全國全年的數字只有約600宗,她透露其實不少個案中仲裁雙方均為內地人士,他們最終也選擇在香港處理糾紛,證明不少人對本港的制度有信心;加上近年來許多律師也考取了調解員的資格,更增加了本港調解服務的專業性。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則表示,關於本港法律服務供求關係的研究是效法英國方面類似的調查,希望能以實質數據說明服務的需求問題;區義國又表示,當局在進行研究的時候並沒有節省資源的既定立場,相反如果結果說明有開拓新服務的必要,不排除會增撥資源。
另外,行政署長黃灝玄表示,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小組三月會完成研究報告,當中會涉及較早前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的建議,由法援署署長酌情批出援助予民事調解個案的問題,當局會研究改革小組的報告後,再決定是否賦予法援署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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