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5] 新聞背景:遠華走私600貪官涉案 放大圖片
2000年11月14日,廈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查遠華案。 (資料圖片)
遠華案是新中國建國50多年來最大宗的走私貪污案,於1999年初被揭發,當局成立「4•20」專案組展開調查。涉案官員達600多人,僅廈門市就有150多名,尚有省、部級多名官員涉案,包括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
賴昌星勾結黨政官員
案中關鍵人物賴昌星,是福建晉江人,今年50歲。70年代偷渡到香港,80年代以港商身份回晉江發展,1994年在廈門創辦遠華公司,5年間身家漲至20多億。據傳,賴昌星為人講義氣、出手大方,除向黨政軍官員大灑金錢外,還在廈門湖里工業區建了一棟7層高的紅樓招待所,招待官員。
樓內舞廳、卡拉OK、小戲院、桑拿浴室等一應俱全,還有一大群各省美女服侍。
賴昌星在福建可呼風喚雨。為討好領導,賴昌星替他們的子女、親友「開出」移居香港的「單程證」就達一百多張。
賴昌星99年經港逃亡至加拿大後仍揮霍無度,引起加拿大當局關注。2000年被捕至今已經歷多次庭審。預料,該案仍須長時間審判裁決,賴氏仍竭盡所能留在加拿大,避免被引渡回中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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