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0] 反焚二噁英 李永達「做戲」 放大圖片
葵青區議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焚燒二噁英問題。
【本報訊】葵青區議會昨投票通過取消「關注焚化二噁英工作小組」,藉此表明該區議會反對在青衣化學廢物處理廠焚化含二噁英有毒廢料的立場。
在昨天的特別會議上,身兼葵青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的民主黨副主席李永達,也提出「反對將二噁英剩餘廢料運往青衣焚燒及處理」動議。但其旨在「補鑊」的做法,是被區會同僚雷可畏譏為「做戲」。李永達和數名民主黨議員還被部分葵青區議員批評,指事情演變至今,其實與民主黨議員在立法會的投票取向有關,因為在2002年5月24日的財委會會議上,民主黨議員沒有對政府在青衣焚化含二噁英廢料撥款案投反對票,反而採用投棄權票的方式,才令政府可將該批有毒廢料運往青衣島作焚化處理。
民主黨立會曾投棄權票
雷可畏指出,前民主黨成員陳偉業當時還曾經解釋,話民主黨是考慮到處理廢料方法關乎經濟效益,才決定投棄權票,雷進一步質疑:「民主黨是否覺得,經濟利益較青衣居民的健康更重要?」他指出,早在2002年3月,葵青區議會就已經通過決議,反對該項在青衣焚化有毒廢料的計劃,民主黨成員並非不清楚區會這個立場。另一議員麥美娟提供的財委會投票紀錄顯示,當時除了梁耀忠投反對票,其他新界西民主黨議員對撥款案全部投了棄權票。
在會議上,獨立議員潘小屏動議、譚惠珍和麥美娟和議,要求葵青區議會通過一項動議,強烈譴責2002年5月24日在立法會財委會對政府處理化學廢料撥款投贊成票和棄權票的議員。麥美娟表示,她贊成該動議的原因,是不屑有些政黨的議員講一套做一套,有人一方面在葵青區議會反對在青衣島焚化有毒二噁英化學廢料,另一方面卻在立法會故意投棄權票,使政府用於處理該批化學廢料的撥款得到通過,實質是變相支持在青衣島焚化含二噁英劇毒的剩餘污染物。
區會動議難約制政府
葵青區另一區議員丁衍華會後承認,其實區會動議對政府無約束力,關鍵在於立法會是否同意撥款,若政府過得撥款那一關,便已經無障礙,可以焚化有毒廢料。
出席會議的政府土木工程署署長曹德江表示,政府將繼續諮詢青衣居民意見,他希望可以進行試驗焚化,以測試焚化過程產生的二噁英是否超出安全標準。但有區會議員認為,區會和居民的立場已十分明確,莫說試焚,就算諮詢都費事。
而潘小屏等提出的譴責動議,遭李永達等反對列入為臨時動議,理由是「沒有按慣例讓受譴責的成員獲公平的機會作出解釋」,在表決時,贊成與反對將臨時動議列入議程的各佔11票,因而需要進行第二輪投票,但第二輪投票又形成12票對12票的形勢,最後主席周奕希投下反對票,令譴責動議胎死腹中。周會後解釋稱,他自己投反對票,是因不想動議影響葵青區議會與其他議會的關係。整個過程,有兩名委任區議員沒有出席,其中林建高委託他人投票,容永棋則派了助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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