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3] 兩成打工者超時工作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一項調查發現,本港每5名上班族中,便有1人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甚至18小時。其中,有兩成人是因為公司人手不足而被迫超時工作。而政府統計處的資料指出,本港僱員工時中位數由97年的每周45小時,增加至現在的48小時,男性僱員的工時中位數平均較女性僱員長4小時。
Recruit1月份的網上調查發現,在近300位受訪者中,有66人每日工作長達12至18小時,更有3人工時長達18小時以上。當中,有65.2%受訪者表示超時工作是出於自願,20.3%受訪者表示超時工作是強制性安排。Recruit認為,雖然港人經常被譽為勤奮一族,但這個稱譽的背後卻要賠上休息時間甚至健康,便需要認真權衡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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