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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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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5] 「殺人魔王」楊新海伏法

 【本報訊】據新華社鄭州14日消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4日上午在漯河市對流竄豫、魯、皖、冀四省瘋狂作案的楊新海進行了公開宣判,依法核准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作出的死刑判決,並對楊新海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新海搶劫、故意殺人、強姦、故意傷害一案依法進行了審理。楊新海,河南省正陽縣人,曾因盜竊、強姦被判刑一次,勞教兩次。1999年出獄後,接連在河南、山東、安徽、河北四省的農村地區瘋狂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10人,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2003年11月,楊新海在河北省滄州市被捉拿歸案。

 經過法庭審理,一審對被告人楊新海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楊新海表示服判,未上訴。在10天上訴期內,楊新海也未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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