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為病人治眼的情景。(資料圖片)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醫生遭一名人入稟法院索償,指其醫病時疏忽。
事主何啟成(譯音)入稟區域法院,指何志平約於2001年2月21日治療他時,出現疏忽情況,要求賠償,但入稟狀未有列明案件詳情。何志平新聞秘書謝祥興回應記者查證有關訴訟時稱,何志平已獲悉此事,但刻下仍未正式收到法院的入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