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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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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9] 文匯評社:莫因發債放鬆減赤

 立法會昨天通過將五隧一橋證券化。政府計劃在今年四月辦妥所有事宜、敲定有關架構及簽訂所需的法律文件,並視乎市場情況隨即向投資者出售有關債券。

 政府在出售資產和借債方面的速度之快和效率之高,一洗「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狀態,值得肯定。但出售資產和借債的主要目的,不應是迫於財赤壓力急於套現,而應視乎對經濟發展和香港整體利益是否有利。發債計劃可向公眾提供多一個投資選擇,有助發展本港債券市場;同時,在庫房緊絀的情況下,政府既要堅持基建投資保持香港競爭力,又要避免加稅加費打擊經濟復甦,而五隧一橋證券化在這兩方面都有正面作用,因此值得支持。

 香港債券市場規模較小,以二○○一年為例,債券市場總值只佔本地生產總值約四成,遠較其他地方為低,因此有很大發展空間。對香港來說,五隧一橋證券化是政府首次以借債方式集資,實際上是一項金融業的基礎建設,對深化債市有正面作用,有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目前的低息環境,是政府發債的適當時機。政府既可以用較低成本發債,也為民間龐大資金增加新的投資出路。五隧一橋在過去三年每年為政府帶來約十億元淨收入,這種穩定收入適合用作支持發行證券化債券的用途。我們認為,政府除了推出五隧一橋債券之外,還可以考慮多管齊下,對發行其他政府債券亦採取積極態度。在積極發債的同時,政府應加強對投資者的推廣工作,加深市民對債券的認識。此外,政府還應擴闊債券銷售網絡,不只配售給機構投資者,亦提供給市民大眾參與認購,合理平衡二者的投資需求。

 五隧一橋證券化後,政府會繼續擁有這些收費橋樑及隧道,並維持通過私人合約營運者經營,道路收費不會因證券化而增加,因此不會影響公眾利益。但對政府而言,要防止發債計劃蛻變為「先使未來錢」,如果政府滿足於用發債和出售資產的錢去填補財赤,無異於剜肉補瘡。政府須保持對龐大財赤的危機感,加強開源節流的決心和力度,堅持審慎理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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