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0] 喇沙再有三學生判勞教 放大圖片
喇沙打學生事件,其中一名學生(白衣者)由家長陪同出庭。
【本報訊】新界喇沙中學中五學生虐打同窗放上互聯網一案,昨日再有4名被告被判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接受感化。有被告首次親自作出回應,表示以後不會再欺負別人,承諾日後會盡力做好。
4名16至18歲的被告,經過近一個月的還押,提取進一步報告後判刑,最後只有第7被告蔡×亦,被判受感化18個月,可即時獲釋。他在離開時向記者表示:「不會再『蝦』人,任何事也會做到最好,會做好自己本份。」蔡必須遵從感化官指示讀書、工作及交友,並須守宵禁令及參與社區支援工作。
官寄語母親不要騙感化官
裁判官郭啟安寄語蔡的父母,希望其子能經一事、長一智,汲取教訓,可能將來會成為更出色的人。他又警惕2人說:「不要串通兒子欺騙感化官,不守宵禁令,你們要舉報他,如果個仔經過29日還押還『唔知死』,你可以放棄他。」郭官昨在判刑時形容:「判刑是一種藝術,不是那麼容易,與科學般不同,可用客觀的標準計算」,故他一再押後4被告判刑,提取進一步報告,尋求專業協助。而等候「法落」的4名被告已不如上次候判般輕鬆,各人一副欲哭狀,臉頰眼晴鼻子通紅,有被告更擔心得不時拭淚。
首被告盧×文及第4被告阮×,昨被判入更生中心。郭官稱,首被告雖只涉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但他以椅子襲擊事主,「所使用的暴力是多名被告之冠」,他必須改善價值觀及人格。而涉及兩項控罪的第4被告,報告指他為人正直,現反而淪為襲擊及欺凌同學的一分子,絕對需要接受紀律訓練。承認3項控罪的第2被告張×勤,亦需接受紀律訓練,讓他警醒及有所防範,故判他入勞教中心。
被告代表律師在求情時,道出有被告原來本是受害人,遭人欺凌,但因一時愚蠢而變為施虐者。庭上亦透露欺凌事件的起源,原來竟是玩智力遊戲。
被告家人與記者衝突
代表律師亦趁求情時,紛紛澄清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所撰寫的報告內容,例如有報告指被告承認打人是為呈英雄,又或是聲稱錯過打人機會很後悔等,律師皆強調被告並無作如此招認。
另外,第3被告張×康及第5被告何×田(同為16歲),昨午亦分別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共5罪,2人還押至3月11日,等候取閱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判刑。
兩被告與親友在到達法庭時,曾與記者發生衝突,一名被告家長懷疑不忿被拍攝,企圖襲擊在場記者,又大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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