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0] 「方方」事件無CASE
【本報訊】九龍塘方方樂趣英文小學前日一名小一學生被同學欺負事件,警方調查工作已完結,確定沒有刑事成份,無須跟進。
校方昨日發出聲明,表示對於有報道指懷疑學生欺負同學,全校師生都極為重視,並將事件交警方跟進,而昨天接到九龍城警署通知,事件已經完結。而該校校長事後已到各班級,將這次事件告訴全體學生及老師,使他們對事件有所認識。
該宗被指為欺凌的事件發生在前日早上,一名年約6歲的小一學生,與另一同學推撞中跌倒,頭部受傷,校方通知學生的家長將他送院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