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0] 退役義勇軍公屋藏槍彈 放大圖片
警方拘捕涉藏彈藥父子。
【本報訊】沙田乙明h昨揭發公屋軍火庫,一名退役義勇軍涉在住所收藏來福槍、一百多發各類子彈、一個迫擊炮彈殼及軍刀等軍用物資;其父昨把部分軍火當作垃圾棄丟,為清潔女工發現報警。警方聞訊大為重視,封鎖一層樓進行徹底搜查,拘捕該對父子調查。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支來福槍,160多發疑分屬AR15來福槍和0.22口徑等多種子彈,均性能良好。另有一個迫擊炮彈殼、一把口居喀軍刀和迷彩衣物,警方將所有槍彈轉交軍械專家化驗,進一步調查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來福槍領有槍牌
涉非法藏軍火男子姓梁(44歲),其父梁×(70歲)。現場為明恩樓16樓一單位,梁×是戶主,與妻及三名兒子居住20多年。三名兒子先後成家遷住他處,各有子女。鄰居表示,梁某回歸前曾在義勇軍服役,亦是槍癡,家中收藏一批軍用物品,包括一支領有槍牌的來福槍,睡房牆上現仍掛有類似英軍徽號裝飾品。
昨晨10時許,梁父以手推車把一批舊迷彩衣服及背囊拿到樓下垃圾房拋棄。未幾,一名姓盧清潔女工(48歲)檢查垃圾箱,打開一個迷彩袋,赫見內有一批子彈,告知姓黃管理員(61歲)報警。
警方接報甚為重視,調派大批警員趕至封鎖垃圾站搜查,先後在明恩樓及明耀樓垃圾箱內,檢獲60發完整未用過子彈,一把口居喀刀,一個迫擊砲彈殼等軍火,另有兩支露營用燃氣罐和一批迷彩衣物,其中一件舊背心一度被誤是避彈衣。
由於案情嚴重,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追查大廈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拋棄該批物品的梁×,登樓尋獲梁住所,並即時封鎖全層樓調查。據悉,有人聲稱兒子曾是義勇軍,領有槍牌,所棄物品為兒子所有,由於家居環境擠逼,兒子早已遷出,其留下物品殘舊沒有用,所以清理拿到樓下垃圾站拋棄。
刑罰10萬監禁14年
探員在屋內檢獲一支領有牌照來福槍,一百多發多種類子彈及一批證物。探員聯絡得梁子趕返現場單位協助警方調查。同時,警方科學鑑證科人員到場搜集證據。稍後,梁父子涉非法藏有軍火被捕帶署扣查,警方暫列發現彈藥案處理。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無牌藏槍械及彈藥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持械行劫最高刑罰監禁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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