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向行政長官提交關於2003年區議會選舉的報告。報告書詳細匯報委員會如何安排及監督去年11月23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和如何處理有關投訴,以及對選舉安排作出檢討和提出建議。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委員會須在選舉結束後3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