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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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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6] 麻黃中成藥須註冊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表示,美國禁止銷售含麻黃成分的食物補充品是因為使用麻黃與血壓上升、心臟病和中風等疾病有關。政府檢討後決定,所有含有麻黃成份的中成藥產品必須於6月底前註冊,並提供藥物安全測試及貼上載有警告字眼標籤,方可繼續出售。

麻黃生物鹼製品被列毒藥

 他解釋,麻黃是一種中藥藥材,用於醫治傷風咳嗽,在適當指示及服用正確劑量下是安全的。他強調,在香港所有含有麻黃或麻黃生物鹼的產品均被視為藥物,須受到《中醫藥條例》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不受《中醫藥條例》規管的含有麻黃或麻黃生物鹼的產品,必須先獲得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在香港製造或銷售。

 除根據規定必須在銷售前獲得註冊外,含有麻黃生物鹼的藥劑製品被列為第I部毒藥,只可在藥劑師在場監督的情況下,由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出售。

 衛生署上月在中成藥零售地點調查,發現有30種產品含有麻黃鹼,現時約有800種在香港註冊的藥劑製品含有麻黃生物鹼,大部分註明可用於減輕一般傷風、鼻塞、慢性鼻炎及花粉熱的症狀。

 另外,衛生署在上月到健美中心視察,但並無發現任何產品含有麻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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