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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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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6] 貫徹「大市場小政府」哲學

蘇澤光 電訊盈科副主席兼集團董事總經理

 政府就檢討第二互連政策的初步總結中,認為強制第二互連的措施,會窒礙投資意慾,不利創新;因而建議結束這過時政策。

撤銷強制互連,走對方向

 政府這個結論,是非常正確的,因為電訊市場開放九年後,所有入場障礙都不再存在;所有樽頸基本已消除;大部分用戶更已有三、四個網絡選擇。

 政府的建議走對了大方向,但在落實安排方面,似乎有多處可作修改。

 第一點是3年又3年安排:既然檢討認為目前的情況不符公眾利益,但電管局建議的「過渡期」,卻維持原狀三年不變,再加上其後的「持續適用期」,長達六年之久,完全不符合政府的政策原意。

珍惜寬頻市場,勿蹈覆轍

 政府的大方向是要撤銷強制租網政策,但電管局在落實建議中,竟打算把強制租網政策引入寬頻市場,這令人感到費解。

 寬頻市場的發展一日千里,在2000年整個寬頻市場只有電盈一套全港性網絡,四年後今天,已有六大寬頻網絡向全港市民提供廣泛服務,其中的香港有線電視已經鋪設全港第二大網絡,另外亦有發展迅速的香港寬頻;一個以設施為本的競爭市場已健康成形,蓬勃發展,過往分拆電盈寬頻的理據,至今不再存在。

 今天,香港的寬頻市場擁有舉世最廉宜、最具質素的寬頻服務,滲透率更位居全球第二;在沒有電管局重大干預下,營商自由和公平競爭造就一個投資活躍和時刻創新的市場;政府一旦要強行監管,只會搞亂市場,更要動用公帑來處理一如目前窄頻市場的糾紛和訴訟。

尊重營商自由,公平競爭

 電訊盈科樂於以商業協議形式提供第二互連服務,同業和用戶毋須憂慮「截線」,或突然漲價;電訊盈科承諾,維持現有窄頻強制第二互連費一段合理時間,之後便按政府原意,回復商業原則,根據合約長短及租量多少來定價。我們會繼續維持開放寬頻批發市場,但不能接受強制、非商業決定的價格。

 記得特首在今年施政報告中坦言:「這些年來,我們在一些環節規管過多過細,令業界感到不勝其煩。」眾所周知,業內所有營運商可以任意提供用戶優惠,唯獨電訊盈科要每項事先申請,其中一例是電訊盈科前年申請住宅電話「買四送一」優惠時,遭到電訊管理局拒絕,其後向競爭上訴委員會上訴,雖然得直勝訴,但已是十多個月後的事,贏了官司,但已輸掉生意。

 近期三個例子更令人莫名其妙,就是電訊盈科在落標競投九廣鐵路、消防處和入境處的通訊服務合約時,全遭電訊管理局拒絕,不容許我們競爭。對於電訊管理局的決定,電盈當然會向上訴委員會據理力爭。

應解除主導者枷鎖

 正因為這種不合理監管,我們亦同時向電訊管理局申請撤除固網市場的主導者地位:既然我們的市場比率已下跌到以前訂下的尺度,電盈亦喪失了左右市場的絕對影響力,我們甚至可以保證,不會加價,只會減價。再繼續扣上這「主導者」帽子和枷鎖,實在沒必要,亦不公道。

 最後,我想強調,只有把所有不合理監管刪除,才是符合「大市場 小政府」的管理哲學。我們期望政府能夠準確掌握這次檢討成果,高瞻遠矚,為完善本地電訊政策而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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