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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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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8] 文匯社評:收緊上樓資格 檢討公屋政策

 房署擬再收緊公屋上樓資格,調低公屋輪候冊的入息和資產限額,平均分別調低百分之四點三及八點九。以四人家庭為例,入息限額會由現時的一萬四千六百元降至一萬四千元,而資產限額亦由三十八萬元減至三十五萬元。這是相當公平合理的安排,相信會得到社會的支持。

 通縮持續五年,令私人住宅租金及消費物價指數持續下跌,這意味著市民租樓及供樓負擔減輕。同時,收緊入息及資產上限後,合資格申請公屋家庭仍有十二萬三千戶,比過去十年平均每年有十萬九千零七戶合資格數目為高,這顯示政府在龐大財赤下對公屋資助的負擔仍在增加。基於上述兩方面原因,為確保公屋資源可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家庭,當局收緊公屋申請資格是必要的。

 公屋不是普遍性的社會福利,而是照顧有需要家庭的「安全網」。香港目前有二百多萬人住在公屋,即平均三位市民中就有一位倚靠納稅人津貼住屋,這個「安全網」涵蓋面之廣是其他地方罕見的。在本港進入成本調整和財赤年代,適當收緊這個「福利網」勢在必行。現時大學畢業生月入只有七、八千元,申請公屋月入限額如果仍然維持在較高水平,只會鼓勵更多人申請公屋,這樣會越來越偏離公屋設立的「安全網」原則,加重納稅人負擔和政府財赤壓力。

 公屋既然是有需要家庭的「安全網」,公屋住戶入住後由於節省了租金,令生活改善並有了一定積蓄,便應騰出單位。但在過去三年經濟不景期間,公屋富戶增幅卻近一成八,達到一萬五千戶。有些富戶還一方面買樓收租,一方面又佔住公屋不放,更有年賺一億元仍霸佔公屋的超級富戶。房委會財政緊絀,除了收緊公屋上樓資格外,亦有需要檢討和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勿令納稅人補貼公屋富戶。

 除了收緊上樓資格和富戶政策外,政府還應檢討租金制度。目前每戶公屋每月的費用,有一百多元赤字,每年需用公帑補貼十多億元。停售居屋之後,房委會斷了收入,補貼公屋將成為財政新包袱。由於現行《房屋條例》規定,公屋租金不能超逾入息比例中位數百分之十,導致租金與租戶的收入脫節,並難以同公屋的質素掛鉤。政府應主動修改法例,令居住較高質素公屋和收入較高的住戶,相應付出高一些的租金,這有助減輕財政負擔。

 本港公屋政策已有半個世紀歷史,雖說在解決市民「安居」方面功不可沒,但亦弊端叢生。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討公屋政策,例如檢討房委會的財政出路、未來公屋建造的數量及質素、公屋政策與私樓市場的關係、公屋的流動性,以及加強對濫用公屋資源的監管等,令公屋政策與時俱進,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環境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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