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1] 刊登旅行消息須知
1、刊登旅行消息每則以200字為限,包括隊名或主辦機構名稱,每則收費100元。「境外線」旅行消息每則150元,若超過200字作2則計算,並需特別說明及附交費用,亦要求字跡清楚,否則由編者將超出之字數刪去,此舉或會引致消息內容不完整,發消息稿者請注意。
2、有關費用請以劃線支票(抬頭寫「文匯報有限公司」)與有關之消息稿一併寄交文匯報「旅行版」,或先把有關費用存入本報戶口:南洋商業銀行04347400000080,然後把存款單正本及旅行消息一併寄來亦可,來稿而不同時附交費者恕不接受,來稿請勿夾附現金。
3、純服務性旅行隊舉辦活動如不向參加者收取費用之旅行消息本版可50元優惠刊出,消息內容應盡量精簡,字不超過100字。
此外,有關節目預告、小組活動只限基本行友參加或與「旅行」無關之消息一概不予刊登。
4、旅行消息逢星期四下午5時截稿,並安排在下一期(星期二見報)之旅行版刊出,來稿請寄交香港仔田灣海旁道7號興偉中心2至4樓或以圖文傳真:28733152「旅行版」收。
5、來稿內容應純屬旅行活動消息,勿加入商品或其他宣傳文字。
6、有關刊登旅行消息之查詢,逢星期四下午4時至6時可致電:28739854與本報旅行版黎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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