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4] 精神科護士病人無訂比例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昨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問題時指出,精神科註冊護士與病人的數目比例,是醫管局根據服務種類、病人的醫護需求等因素籌劃,故沒有明確的比率。
楊永強表示,部分入職受聘為精神科註冊護士,早前本身是登記護士,他們在上一個職位領取的支薪點比精神科註冊護士的起薪點為高。因此,他們受聘為精神科註冊護士,只能獲給予原有薪點的薪金,而薪金則視乎個別個案原來的薪金而有所不同,其他入職者均支取起薪點薪金,離職者的支薪點由第15點,約為港幣20,010元,至第26點(港幣33,940元及港幣32,900元)不等。
他指出,在過去5年,衛生署沒有聘用精神科註冊護士,現時並沒有由教資會資助專門訓練學員成為精神科護士的課程,本港有部分大學,現時是自資開辦了兩個精神科護士教育課程,其中一個由香港中文大學開辦,每年有30個訓練名額;另一個是由香港理工大學開辦,每年約有六十個訓練名額。
楊永強稱,截至目前為止,中大的課程合共有19名畢業生,理大的課程則在2002年開辦,暫時未有學生畢業。在2003年,入讀這兩個課程的醫管局僱員共有49人。現正修讀這兩個課程的醫管局護士合共有87名,預計在未來18個月內,會畢業成為註冊精神科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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