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3月9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3-09] 紅灣少收8億 政府被譏「水魚」

放大圖片

孫明揚在立會解釋紅灣半島補地價事宜。

 【本報訊】(記者 戴慶成)特區政府官員透露,當局與發展商商討紅灣半島補地價金額的初期,原本訂價17億,其後評估過市場狀況和同區價格因素後,將金額降至13多億,但最終只與發展商達成補地價8億6千多萬元的協議,令政府少收8億多元。

為避免市場更大衝擊

 立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和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政府低價將私人參建居屋紅灣半島售予私人發展商的問題。

 會上不少議員都批評政府的做法是向發展商賣大包,有如做「水魚」。

 不過,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回應時重申,政府當時並不知到樓市會復甦得這麼快,而為了避免對市場帶來更大的影響,因而最終與發展商達成共識。他強調,由於這批單位是以居屋的設計規劃,並不能完全與私人樓宇的市值價格比較,政府是考慮過多個因素才作出決定的。

 政府早前表示,向發展商收取8億多元補地價,把紅灣半島項目業權賣斷,令政府少收逾5億元,但房屋署副署長湯永成昨日在會上卻透露,政府最初估計紅灣半島的補地價時,認為可以高達17億元,但之後紅灣半島發展商卻向政府補地價8億多元,與政府預算的底線13億相差5億元,「原因是政府與發展商對呎價有分歧,發展商評估每平方呎價是2800幾,較政府低每平方呎200元。」

 另外,政府正研究另一私人參建居屋嘉峰臺的處理方法。由於該項目與紅灣半島的背景相若,政府認為,最切實的方案是與發展商磋商補地價,由對方繳付修定契約補價後,再將單位公開出售。屆時房委會除了無需動用14億元購入2010個單位,更可收取一筆補價。

嘉峰臺面對同樣問題

 不過,房屋署署長梁展文昨日補充說,不排除房委會會以14億元購入單位,或用作政府宿舍,或在市場以競投方式出售,亦改為富戶公屋單位,或留待06年後發售單位。

 孫明揚則表示,當局在處理嘉峰臺項目時,同樣需要面對處理紅灣半島時所出現的問題,政府會聽取議員意見,才正式聯絡發展商。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