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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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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保農核心:明確土地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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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農民耕地被強佔巧奪,面對生活困境,失地農民一籌莫展。(資料圖片)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9日電】多達幾千萬人的無地無業無保障的「三無農民」困境,令參加兩會的眾多代表委員無法沉默,接連的詰問如火山爆發,他們用詳實的調查發出呼籲:立即禁止低買高賣的土地掠奪行為;改革徵地制度,從源頭制止「圈地熱」。

 他們指出,中國要真正解決農民問題,就不要只停留在農民增收層次,而應直指中國農民問題的核心:土地產權制度改革,讓農民成為土地的主人,讓農民成為市場的主體。

「集體」涵義模糊漏洞大

 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輔正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漢宇分析說,土地徵用改革深層難題是:農村土地究竟歸誰所有?憲法規定:城市郊區和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

 但現實情況是:由於「集體」一詞本身並無法律明確鑒定,勞動群眾沒有明確的程序在集體中行使權力,本應由勞動群眾集體做主,往往成了村幹部、鄉幹部做主,於是由村幹部私自賣地、農村幹群關係緊張程度加劇。

 正如專家一針見血指出的:如果連確定集體土地產權這樣的基礎性工作都沒有做好,保障農民利益只能是一句空話。

農民被剝奪土地買賣權

 李漢宇指出:現行的土地所有權狀態及徵地政策,使得各級政府都把城市發展的資金需求建立在土地籌資上,即以行政行為,制定偏離市場價的低地價,從農村集體所有者中以徵用名義收購土地,然後高價賣出。

 農民因不是所有權人,既不能參與討價還價,又只能和「集體」分享補償金。這種以犧牲農民的土地利益求發展的政策的不公平性是顯而易見的。

農村耕地25年被徵1億畝

 李漢宇還披露了專家的統計:如果從1979年改革開放算起,每年平均各種建設佔用耕地按400萬畝計算,過去25年共徵用農村耕地1億畝左右,每畝最低按10萬元計,全國農民為城市化提供了相當於10萬億元的資產。

 而如果按市價補償農民徵地款,每年400萬畝土地,相當於4000億元人民幣,農村人口每人每年獲得375元收入。李漢宇因此提出:農村土地本來就是農民的,應當明確把土地所有權歸還給農民,這是對農民根本利益的最大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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