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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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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 新加坡不沖廁罰5千

娜塔莎

 新加坡對公廁的建築、設計和管理一向都很重視。早年,新加坡的財力有限,修建廁所談不上什麼裝潢設計,只能滿足人們最根本的需求,政府就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教育百姓要愛護公共廁所的衛生。政府設有專職管理人員管理公廁,對待不沖廁所、踩馬桶、亂丟東西等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都堅決予以制止,要求當事人改正,並提醒他們下次注意。

 新加坡法律規定,使用廁所後應主動抽水沖洗,否則就是違法,只要證據確鑿將被罰款。初次違犯者罰款150新元;再次違犯罰款500新元;犯過兩次後,以後每犯一次則加罰1000新元(約5千港元)。

 新加坡每年都要舉行清潔公共廁所運動,組織公眾評選最佳廁所,還召開全國廁所研討會,集中討論廁所設施、設計和保養等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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