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3] 鄭耀棠倡中學教基本法
【本報訊】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建議,基本法教育應該列為中學課程,讓市民從小就學習;而正在北京的政協委員教統局長李國章則認為,沒有需要設立專門的基本法課程,讓學生熟讀基本法每條條文。
鄭耀棠認為,政府在推廣基本法工作上資源不夠。他說,雖然政府有推出宣傳廣告,但很多條文無法用這種形式介紹。他建議基本法教育應該列為中學課程,讓市民從小就學習。
李國章認為無需要
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在出席全國政協閉幕會時,被問及基本法教育是否需要加強,他表示,基本法常識已融合在中小學常識課程內,至於是否足夠,可以再研究。但他個人認為,並沒有需要設立專門的基本法課程讓學生熟讀基本法的每條條文,因為強記條文不等於理解。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被問及相同問題時則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有推廣基本法,但可能過往只著重推廣基本法條文,對基本法精神的推廣,可能不足夠,因此若基本法委員認為要加強推廣,當局可以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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