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3] 篋藏百萬 親攜來港
【本報訊】鶴山市委書記張宇韶妻子胡兆秀,疑遭同鄉冒簽名騙去400多萬元一案,昨日辯方多次揭露,胡雖表示曾多次親自來港存入大額款項,但卻沒有入境紀錄,對此胡多次推說不記得,連法官施允義亦不禁打斷盤問向張妻謂:「庭內濟濟一堂只為替妳找回失款,妳不可以甚麼都說不記得,而只把妳認為對的說出來。」
控罪指49歲的胡兆秀,被開平同鄉、電鍍廠東主葉漢輝(40歲)冒簽她的名字申請白金卡,以透支及轉帳方式騙走她401萬5千零8元,因而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39項盜竊罪。
一百二十萬開戶口
胡前日作供指,涉案匯豐銀行卓越理財戶口於96年開立,內有約900萬存款,所有金錢均是其在澳洲經營酒樓及在國內做建築生意的胞弟給她,以讓她申請移民加拿大。她指每次遇有大額存款如逾百萬時,她總會親自由內地拖篋把港元現金帶入本港存款。
但辯方案情卻與胡兆秀所說的迥然不同,辯方大律師夏偉志指,胡當日開戶口的120萬實為被告的錢,其後被告更斷斷續續把萬多元至150萬不等,總數近600萬元存進胡的戶口中,當中多次更是在被告位於新蒲崗辦公室附近的匯豐分行進行。辯方昨日盤問胡時,遂逐項提問戶口中的每個存款記錄。
辯方質疑根據入境記錄,有些存款日期胡根本不在港,她何以「親身存款」?另外胡作供時曾謂,偕夫來港時,大多下榻在彌敦道的大華酒店,或是逸東或中興(譯音)酒店。辯方於是再質疑她身懷鉅款,竟不到酒店附近的銀行辦理存款,反而走到新蒲崗、九龍城或中環的銀行辦理。胡回應時,只推說患病多時,又謂:「每次存款都是被告的妻子陪我,我不熟悉香港的路。」
官指事主三世賺不到
辯方多次就不同款額對胡盤問,她每每以事件發生已久、或是帶錢來港次數太多,一時混淆了等等原因,表示忘了有關記錄。當辯方查問一筆400多萬的款項時,胡再次「失憶」,辯方大律師忍不住諷刺指:「對於一筆妳做一世工作才找到的金額妳也不記得麼?」此時法官亦插口道:「相信是三四世也找不到。」令在庭人士不禁竊笑。案件下周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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