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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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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6] 碌卡五萬元須還33年

 【本報訊】(記者 冼文達)信用卡,似乎已經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理財工具。銀行方面落力拓展信用卡業務,低息、特惠結餘轉帳、禮品等優惠層出不窮,令消費者眼花繚亂。消委會提醒市民,選用信用卡服務時,利率是主要因素以外,亦要留意細節條款,否則會得不償失,5萬元的「卡數」,可能要花33年才能完全清還。

 近年最普遍的一種信用卡推銷手法是「結餘轉帳」,同樣以低息吸引卡主,由A信用卡公司轉至B公司。

逾期還款難享低息優惠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吳馬太昨日在記者會上,以一個「0%結餘轉帳」計劃作例子:轉戶卡主要每月最少簽帳達結餘轉帳的5%,結餘轉帳才可享有0%利率優惠。「若結餘轉帳額為50,000元,首年內就要每月簽帳2,500元,假設每月償還最低還款額,至年尾時結欠已經達62,941元。若以後沒有任何新簽帳項,卡主仍是維持償還最低還款額,他需要33年才可全數還清帳項。」

13信用卡年息達四成半

 吳馬太表示,卡公司提供結餘轉帳服務會標榜低息優惠,消費者在選用服務時,不要只比較利率多寡,同時要留意其他條款,清楚了解自己的還款能力,這樣才能有效利用低息結餘轉帳,否則最後只會得不償失。

 利率是市民選擇信用卡時最關注的問題。

 最新一期《選擇》月刊發現,隨正面信貸資料庫開始運作,發卡機構就客戶個人的財務情況釐定「個人化息率」漸趨普遍,簽帳息率最低可達8.3%,比一般信用卡的26.8%大幅下降。吳馬太指出,銀行降低信用卡貸款利率必定對消費者有利,但這些優惠亦可能因為卡主未能如期繳付最低還款額而中斷。消委會調查的22間發卡機構之中,13間會將利息提高作為懲罰,實際年利率可能會高達44.97%。

今年首兩月接67宗投訴

 為了避免支付高息,吳馬太建議,仍有信用卡結餘的消費者應停止簽新帳項,因為所有新增帳項都需要即時繳付利息。消委會在去年共收到513宗有關信用卡的投訴,02年亦有551宗,當中超過3成和利息、手續費等有關。而今年首兩個月,消委會則收到67宗投訴,主要和免費贈品有關。

 消委會的報告中還發現,部分信用卡公司提供各項利息優惠伎倆,但其實消費者真正享受到的並不多。有信用卡提供「分段計息」優惠,但一般只有最高欠帳部分可享最低利息優惠,若卡主分多個月攤還以後,實際年利率比最低優惠仍有一段距離;一些指定商舖的分期還款計劃,計算手續費以後,實際上的利息開支等同信貸成本,年利率亦達15%。

 吳馬太總結道:「最好還是不要先使未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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