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8] 曾蔭權:政制討論 原則為先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特區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昨日在立法會上強調,中央有關部門已明確指出,香港特區的政制發展討論,應優先處理《基本法》的原則問題,只有在共同理解的基礎上,政制發展工作才能穩妥地踏出下一步。另外,他又重申,政制發展不能走捷徑,否則最終受害的會是香港市民。
政改不能影響行政主導
立法會昨日辯論有關政制發展的議案。曾蔭權在會上針對有的議員稱現時討論原則問題「太膚淺,不值得花精神理會」的言論指出:他們認為直接討論政制方案,一切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但現實的政治運作是否如此簡單?我認為要對此三思。他強調,政治體制發展,都是每每先確立了原則,然後才有具體體制的設計的。很難想像,不經過對原則問題的深入討論並取得共識,就可以設計出各種方案來,讓社會考慮和選擇。他表示,原則代表著大家認同的共同利益,方案則是市民在這基礎上可作出的選擇,政治體制發展亦如是。
他強調,當香港社會考慮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和如何修改時,要小心研究有關建議會否影響特區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及如何完善和鞏固它。他表示,「行政主導」是香港特區政治體制設計的主要原則,未來政制發展倘有任何改變,都應鞏固和完善之,而非影響到行政主導的實施。他呼籲各界多就這方面提出意見。
單方面方案不符基本法
他指出:就特區政制發展而言,中央與特區對政制發展有共同的理解,香港若走捷徑,匆匆推出單方面的方案,不但有違在憲制下必須與中央商討的責任,倘日後的具體方案不符合《基本法》的原則,只會為社會帶來更大的衝擊和爭議,受害的最終是香港市民。
他又重提姬鵬飛主任於1990年將《基本法》立法草案及相關文件提交給第7屆人大會議時的聲明,強調香港的政治體制必須兼顧各階層的利益。他指出,若要修改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個選舉方法,大家也需要考慮如何貫徹「均衡參與」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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