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9] 延誤填海賠償料少於億元 放大圖片
政府在番禺製造的維港「海堤」預製件,將於一個月內運抵本港。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正在逐步復工,預料一個月內可完成新天星小輪碼頭的地基填海工程。雖然政府至今仍未收到承建商因延誤填海工程的賠償追索,但政府初步估計最高須承擔約1億元的賠償額,但決定不會向保護海港協會提出索償。
拓展署署長蔡新榮相信,即使保護海港協會對裁決上訴,法庭也不會推翻工程的合法性。
高等法院於本月9日裁定政府勝訴,確定中環第三期填海計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後,有關工程將於本月內全面復工,在番禺製造的「海水冷卻用水抽水站」的預製件將於一個月內運抵本港。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張大恩表示,政府已於本月9日發信予承建商,指可以全面復工,承建商現正聯絡各分判商正準備機器和人手,並會優先進行新天星小輪碼頭7號碼頭及8號碼頭的填海工程。
承建商點算所有損失
雖然政府須承擔中環第三期填海計劃司法覆核所造成的延誤損失,但至今並未收到承建商因工程延誤的賠償追索。政府初步估計最高須承擔約1億港元的賠償額。張大恩表示,現時承建商和分判商正分別點算工程延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延誤五個多月來的員工薪酬、工程設備的租賃費用等,初步預算以1億元為上限。不過,蔡新榮強調,合約有條款列明,承建商有責任採取不同措施,減少工程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至於能否追回延誤近半年的工程,蔡新榮指政府會致力從工序安排上,追回延誤的時間,但會否增加額外資源加快工程進度,則須評估整項工程後才決定是否值得。張大恩並稱,原訂用以暫時紓緩中環灣仔的P2道路網亦因中環填海訴訟,由2006年尾落成,延遲至2007年初才能落成,令中環商業區內沿干諾中及畢打街的多個主要交匯處出現交通負荷過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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