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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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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馬禮遜樓首引條例列古蹟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最近決定,不接納馬禮遜樓擁有人的反對呈請。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正採取步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佈屯門何福堂會所內的馬禮遜樓為古蹟。政府發言人表示,這是當局首次根據條例,在未經擁有人同意下擬宣佈私人擁有的建築物為古蹟。

未理會業主反對呈請

 有關宣布涉及面積約1250平方米,包括該建築物約480平方米的用地,以及建築物外圍一條約770平方米,由何福堂會所用地範圍外通往該建築物的通道。這項宣布不會影響物業擁有權。

 馬禮遜樓建於1936年,為蔡廷鍇將軍(1892至1968年)別墅的一部分。蔡廷鍇曾帶領十九路軍參與抗日戰爭。1946至1949年間,該別墅曾用作達德學院的校舍。達德學院是在周恩來和董必武指導下創辦的大專院校,曾有不少知名學者來此講學,培育了不少傑出的年青知識分子。學院見證了香港在近代中國歷史上所扮演的獨特角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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