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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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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7] 釋疑止爭 和衷共濟

劉漢銓 港進聯主席

 人大主動釋法,其愛港護港的用心不言而喻。香港社會各界應看到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更好地落實基本法和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本港社會圍繞政制發展問題,展開了廣泛熱烈的討論,但由於各方對基本法有關原則和條文的理解不同,出現了很大分歧。其中不少意見正面和積極,但也有一些意見和主張偏離和違反「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特區政府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自今年一月成立以來,廣泛聽取了社會各階層對政制發展的意見,共會見了77個團體及人士,專責小組初步總結發現,在政制發展中有關法律程序的分歧較少,但原則問題分歧較大。

釋法十分及時

 港進聯認為,為了澄清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更好地貫徹實施基本法,避免香港社會陷於無休止的爭拗和分化,以便在凝聚共識的基礎上,抓住機遇振興經濟和改善民生,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進行解釋,是十分必要和及時的。

人大釋法不受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四)條,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法律的權力;由於香港特區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因此常委會同樣擁有解釋權,而這權力已在基本法第一五八(一)條中予以確立。本港終審法院在1999年12月3日判決中申明,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基本法的所有條文進行解釋,不僅限於中央與特區關係和國防、外交條文;人大常委會也可以主動解釋基本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及梅師賢在判辭中,分別引述了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佳日思的結論,認為「人大享有不受限制(plenary)的基本法解釋權,涵蓋了基本法的所有條款,有關權力更可在沒有訴訟的情況下行使。」

顯示維護港人福祉誠意

 港進聯認為,不僅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是無可質疑的,而且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是為維護「一國兩制」和港人福祉的巨大誠意,也是無可質疑的。目前香港社會因政制發展問題引起分歧和爭拗,出現內耗跡象,有可能分散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的寶貴時間和精力,並有可能錯過抓住機遇推動經濟復甦和轉型的良機。在此關鍵時刻,這次人大主動釋法,其愛港護港的用心不言而喻。港進聯認為,香港社會各界都應看到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更好地落實基本法和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因此,在釋疑止爭的基礎上,香港社會應增進團結,凝聚共識,和衷共濟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繼續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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