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9] 文匯論壇.釋法合法合理利港利民
譚耀宗 民建聯副主席 立法會議員
人大釋法,合法合理,不容挑戰。釋法澄清誤導,很有必要,有助減少爭拗,按基本法規定循序漸進發展政制,同時更令港人可以集中精力發展經濟,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這是關係香港未來長遠發展和市民福祉的大事情,是大家都應支持的。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四月初舉行期間,將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草案。消息傳來,引起了香港各界廣泛關注,不少市民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見,有人甚至批評此舉會動搖一國兩制,違背香港民意云云,但這是不符合事實、不負責任的。我認為,人大釋法,合法合理,不容挑戰。
釋法有憲法和基本法依據
講合法,首先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具有充分的憲法依據。根據中國的憲法體制,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僅是立法機關,更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最高國家權力的機關。其憲法解釋權和法律解釋權,是憲法所授予的一項重要權力,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職責所必須的手段。這與一些國家和地區,立法機關只負責制定法律,解釋法律的職責賦予了法院是不同的。
澄清誤導很有必要
其次是有《基本法》依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明確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這就進一步說明釋法的合法性。我們都知道,由於《基本法》是一項史無前例的創舉,在實施過程中,對其規定出現不同理解是正常的,必要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權,統一理解,有利「一國兩制」方針的全面正確實施,是完全符合《基本法》有關規定的。
說合理,是自去年七一以來,香港社會各階層圍繞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展開了廣泛熱烈的討論,對《基本法》附件的有關規定出現了不同的理解,許多意見是正面、積極的,但是也有一些意見,包括一些聲稱懂法的人士的意見,並不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有的更有很大的誤導性。為了澄清這些關係到香港與中央關係、關係到香港政制發展的原則性問題,完整地落實《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對《基本法》有關條文進行解釋,不僅符合《基本法》規定,更是保障香港特區繁榮穩定的必要措施。
釋法利港利民
我想著重指出的是,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解釋,與《基本法》本身具有同樣的效力,各方面都必須遵守和執行。從法律角度出發,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區,市民無論何黨何派,都應該遵守人大依據憲法和《基本法》規定而進行的釋法。從情理角度,人大此舉有利於市民把《基本法》中有關的原則、程式弄清楚,可以減少爭拗,按《基本法》要求循序漸進發展政制,民主進程反可以加速;同時更令香港可以集中精力發展經濟,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這是關係香港未來長遠發展和市民福祉的大事情,是大家都應支持的。我還藉此建議,特區政府應爭取在釋法之前,把香港市民的意見向中央充分反映,同時做好有關釋法的配合工作;並利用這次釋法再次引起市民對《基本法》關心的時機,在香港開展一個大的宣傳落實《基本法》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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