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31] 李澤添:不容曲解基本法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全國人大代表李澤添說,最近香港有人及政黨將人大常委會釋法說成是「衝擊本港高度自治」,以及無視「一國兩制」的精神,他認為這些人士的言論,如果不是蓄意誤導市民,便是對基本法立法原意的無知。
動輒責中央 實不要「一國」
李澤添指出,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離不開「一國」的前提和基礎。他強調,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特區實行的政治體制,只能由中央按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規定實行,決不允許某些政客別有用心和隨心所欲地對基本法進行曲解。中央對特區的政治體制具有決定權,這是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第67條和基本法第158條的規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有些人動不動便把人大釋法說成是中央干預香港,甚至提出「還政於民」等錯誤口號。這些言行,實際是不要「一國」,並企圖把香港推向完全獨立的方向發展,其結果必然是破壞「一國兩制」,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對此,大家要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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