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31] 城隧車禍 青年撞死人候判
【本報訊】城門隧道轉車站,去年導致一死一傷的奪命車禍,當天駕駛私家車的年青商人,昨天就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受審,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到場調查警員供稱,當天見死者躺在肇事車頭下,身首異處,被布蓋上,滿地皆是死者殘肢、內臟和碎片。
到場調查姓吳警員還供稱,現場巴士站頭的鐵柱被撞至彎曲。當天下午,他到仁濟醫院查問被告時,被告跟他說:「當時我行得好慢,之後甚麼也不知道。」另一名盧姓警員則指出,當被告被問及意外過程時,情緒激動,一時未能平伏心情。
私家車撞礐釀2死傷
案情指出,28歲被告周浩雲於去年6月18日下午約一時,駕駛私家車沿荃灣象鼻山路城門隧道二線駛往沙田方向,當駛過巴士轉車站時,撞向巴士站的石礐、鐵柱及路人蘇志常與邵國強。
事發後,33歲蘇志常當場死亡,驗屍報告指蘇的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致死。肇事私家車嚴重損毀,左後尾輪胎爆裂,化驗後證實沒有任何機件故障。被告當天的酒精呼氣測試,則顯示體內沒有酒精。
政府高級化驗師郭富超供稱,現場胎痕不見有剎車痕跡,而尾胎是由於胎「鈴」撞向石礐,「迫」到車胎導致爆裂,故排除車胎爆裂是意外原因。
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陳耀邦(譯音)供稱,意外後被告的報告指他記憶力衰退,有憂鬱及受壓情況,需接受即時精神科輔導,及後亦還需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