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3] 舊樓業主多願設維修基金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一項調查顯示,有不少舊樓業主都願意成立大廈維修基金保養樓宇,但對於《樓宇管理及維修諮詢文件》和樓宇維修貸款計劃都缺乏認識。對於政府提出維修樓宇的方案,普遍認為應維持現狀,由屋宇署發出修葺令後,由業主維修。
負責調查的香港明愛荃灣社區中心於2月中訪問了荃灣區唐樓的自住業主,了解他們對於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去年底推出的《樓宇管理及維修諮詢文件》的意見。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業主是60歲或以上,未必有能力關心樓宇和維修管理的問題。有高達六成的業主指出並未聽過公契、《樓宇管理及維修諮詢文件》,以至樓宇維修貸款計劃,但有42%願意每月繳付一筆款項,成立大廈維修基金。
調查更發現,舊樓業主認為政府應承擔驗樓的費用和責任,但對於政府提出三個維修樓宇的方案,有35%業主支持業主主動維修或由屋宇署發出修葺令後,由業主維修,至於支持強制業主每隔一段時間進行驗樓及維修則只有13%,由業主聘用管理公司負責清潔維修則只有18%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