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3] 保健食品業設評議會自律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香港保健協會要求特區政府參考外國、中國內地及台灣等地區對保健產品的規管情況,制訂專門的保健食品法例,保障生產商及市民的合理權益。他們批評特區政府只是計劃引用「不良醫藥廣告條例附件」作出規管,將會扼殺業界的健康發展。
業界計劃在2個月內成立「保健食品評議會」,希望在政府尚未制定完善規管法例時,先促進業界自律,共同保障市民健康權益。
未立法規管前先自管
為了解外國及中國等地區對保健食品的規管情況,香港保健協會等團體今日(3日)將舉行研討會,邀請這些地方的專家及學者發表意見。其中一名專家,台灣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副主委蔡敬民說,台灣最初也只是將保健食品列為食品及醫藥等產品來管制,但經過5年多的運作,發覺部分保健食品難於界定或劃分其成份及作用,在監管上會較困難,其後參考了中國內地、日本等國家的法例,制訂有關專門保健食品條例,希望更好加以規管,從而保障市民健康。
中日台均監管保健食品
在同一場合的加拿大緬省大學醫學院副院長蔡鎮潮說,雖然加拿大現時也只是將保健食品分為食品或醫藥來規管,但政府在立法時廣泛聽取業界、市民等代表的意見,集思廣益,所以,推出法例後,並沒有引起太大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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