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4] 文匯論壇.中央對港人福祉負起最高責任
李東海 香港友好協進會主席
香港社會各界應看到人大釋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維護香港的政治穩定、經濟繁榮與社會和諧,體會中央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巨大決心和誠意,團結起來,擁護中央在基本法的理解和執行上的權威地位,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香港基本法附件有關規定的解釋草案。新華社昨天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解釋基本法附件有關規定的舉措,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政治穩定、經濟繁榮和社會和諧所負有的最高責任,向香港社會傳遞了中央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辦事的決心,顯示了中央在基本法的理解和執行上的權威地位,得到香港廣大市民的贊同。」
中央愛護香港
對此,本人深有同感,人大釋法的確是中央對港人福祉負起最高責任、作出最大承擔。人大釋法不僅是一種憲制權力,還是一種憲制責任。正如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指出,回歸以來,「我們經歷過多次考驗,如金融風暴和沙士,每一次國家都幫助我們,完全沒有任何回報,是出於無私之心、愛護香港之情,相信今次在釋法問題上也是如此。」曾蔭權的話,表達了廣大港人的心聲。
釋法維護香港政治穩定
人大釋法是為了維護香港的政治穩定。基本法確定的政治體制,體現了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香港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是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政治基礎。偏離基本法軌道發展政制,只會影響社會穩定。亞洲菲律賓、印尼等地方的政治動盪,特別是最近台灣選舉出現的亂局,令對普選抱持過份期盼的部分港人,增加了更多的冷靜與理性。許多市民認為,香港的民主發展要以台灣為殷鑒,如果像台灣那樣搞「民主」,只會製造亂局,禍害選民根本利益。最近的民意調查顯示,贊成零七、零八年普選的市民明顯減少。我認為,這顯示市民已認識到,如果偏離基本法軌道發展政制,將影響香港的政治穩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如何產生,其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和如何進行修改,都關係香港社會政治基礎的穩定。人大釋法表明,香港社會圍繞政制發展出現的任何問題和任何爭議,都必須在基本法規定的框架內解決;對任何不符合基本法的立場和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有責任按照基本法加以糾正。這樣,香港的政治穩定才能得到保障。
釋法維護香港經濟繁榮
人大釋法是為維護香港的經濟繁榮。在保持政治穩定的基礎上,投資者才放心投資,經濟才能繼續復甦,市民才能安居樂業。如果政治動盪不安,投資環境惡化,香港經濟好轉的勢頭有可能逆轉,這絕非港人之福。思穩定,盼發展,求富裕,是本港各階層市民的共同願望。中央一系列支持香港經濟復甦的措施,包括放寬內地居民個人遊並提高攜款上限、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加強港粵分工協調、廿四小時通關、建設西部通道及港珠澳大橋、考慮在港成立人民幣離岸中心、積極研究QDII(認可境內機構投資者),等等,極大地增強了香港社會信心,推動香港經濟出現好轉勢頭,樓市、股市呈現活躍,各行各業亦蓄勢待發。特區政府預計香港今年的經濟增長可達到6%,中期的經濟增長預測為3.8%。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看法,有關預測可能還是保守的。實際上,在中央的鼎力支持下,香港在未來幾年有可能取得更可觀的經濟增長。機不可失,時不再來。香港必須抓緊內地加入WTO的幾年過渡期,以及在二○一○年中國與東盟國家「十加一」自由貿易區協議生效之前,充分利用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帶來的契機,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形成一系列新的產業優勢,為市民創造更多財富和職位。人大釋法,釋疑止爭,有利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集中精力、抓住機遇復甦經濟和改善民生,對維護香港經濟繁榮意義重大。
釋法維護香港社會和諧
人大釋法是為維護香港社會和諧。社會各界對政制發展問題長期爭論,眾說紛紜,分歧很大。當香港社會因此引起分歧和爭拗,嚴重消耗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寶貴時間和精力時,確實需要人大通過釋法,平息爭拗、彌合分歧、防止分化,維護社會和諧。和諧,體現了「和為貴」、「家和萬事興」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氣才能生財。和平、和好、和悅、和順、和祥,都離不開和諧二字,都是社會穩定和經濟暢旺的條件和基礎。目前,經濟全球化發展迅猛、區域競爭日趨激烈,香港社會必須加強團結,維護和諧,聚精會神振興經濟,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香港社會如果陷於曠日持久的爭拗和分化,將影響我們充分利用一國兩制優勢,配合中央一系列挺港措施去克服困難和發展經濟。人大釋法辯明是非,減少矛盾,排除干擾,有助香港社會凝聚共識和維護和諧,和衷共濟、群策群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鑒於人大釋法的目的是維護基本法的至高權威,確保香港政治體制納入基本法軌道發展,體現了中央對港人福祉負起最高責任、作出最大承擔,所以,香港社會各界都應該認同、支持和擁護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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