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4月5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4-05] 王敏剛批大律師不尊重法律

放大圖片

梁美芬、王敏剛和涂謹申在城市論壇上。

 【本報訊】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表示,香港有些大律師明知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依據《基本法》第158條賦予的權力解釋《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卻一味「唱衰釋法」,有人甚至寫信去外國,聲稱人大釋法將「扼殺香港高度自治」,這是知法而不尊重法律。他又稱,倘爭拗持續,不排除人大可能會再釋法。

中央支持 港人照單全收

 王敏剛昨日在出席港台「城市論壇」時指:香港回歸6年多來,中央已經盡量克制不作干預,但很多問題往往就是因為要落實基本法時,才衍生出來的。「我不排除當老百姓對政制改革愈來愈關注時,會有更多矛盾出現,人大在這方面會有良性、積極的參與。」

 對於有指釋法的時間太急,王回應稱,中央支持港經濟的「CEPA」,「個人遊」等措施出台也相當快,而香港人並不反對,而是照單全收。

梁美芬:兩種情況人大可釋法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是次法律解釋權的爭拗其實是一個延續:20年前,就有香港的草委反對基本法列入第158條;而中央認為,這涉及國家主權,最終基本法亦載入了人大常委會解釋權的條文。

 她指出:人大可以行使解釋權,應分為兩種情況,目前基本法有關條文,涉及到國防、外交等中央管轄事務的案件,香港法院判決前要徵求中央意見;而第二種情況,是在沒有官司進行時,人大根據《基本法》第158條進行釋法。

 不過,她認為「釋法在諮詢方面可以做多少少洁A特別是基本法委員會、港區人大代表。」

 城大的李芝蘭副教授也認為,中央提出釋法的動機肯定是出於好心,但問題是以甚麼方式進行。「釋法在透明度及諮詢意見方面可做得更好,有關政制方案,香港內部應繼續尋求共識,以達致有效管治。」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