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5] 港區人代曾倡議釋法
【本報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對《基本法》解釋權的方案,此建議最早原由港區人大代表提出,而在今年3月的人大、政協兩會期間,得到許多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同意。
今年一月在珠海提出
對於有報道指,是港區人大代表最先提議人大釋法,以釋疑止爭。消息指出,早在今年1月,就有中央官員南下珠海,聽取個別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港政制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而確實有港區代表主張由人大釋法。他們認為,有關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中央在適當時候要正式表態,有結論性意見。只要中央明確表態,相信多數港人會擁護。
當時已有港傳媒報道
建議者認為,中央表態有兩個好處:一,有利社會釋疑止爭,統一認識;二,防止「民主派」存任何幻想,避免他們憑一個空洞的話題為選舉「做秀」,誤導選民。
人大代表王敏剛昨日在出席「城市論壇」時指出,雖然有人提到釋法方案的透明度問題,但據他所知,當有人大代表提出有關建議構思時,香港也曾經有傳媒作過報道。他指出:當初釋法建議是由「個別人大代表提出」,但並沒有聯署要求釋法。身為人大代表,相信包括他在內的很多人大代表都贊成釋法,認為釋法有助釋疑止爭。
另外,出席論壇的民主黨成員涂謹申提出,要求港區36個人大代表和列席會議的行政長官董建華到立法會解釋釋法的理據。
薛鳳旋去年向人大提議
另一位港區人代薛鳳旋則承認,自己曾於去年10月建議人大常委會行使權力,就基本法中有關政制發展部分條文作出解釋。他指,自己留意到特區政府就基本法條文中,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部分有誤解,加上英美政府有意介入香港的政制發展中,故才會以個人身份向人大提出釋法建議。
他又指,據他了解,還有其他港區人大以個人名義向中央提出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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