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5] 理解釋法需增強基本法觀念
昨天是香港基本法頒佈十四周年的紀念日。正值香港社會熱烈討論政治體制如何發展和人大常委會釋法確保全面貫徹實施基本法之際,我們更加感到,進一步推廣基本法,全面認識基本法,加強基本法觀念,的確是非常必要。
香港過往做了不少推介基本法的工作,重點多放在「兩制」及港人權利方面。從近期展開的政制發展討論中出現的問題可以看到,一些市民對基本法缺乏全面的了解,對基本法有關政制發展的基本原則缺乏應有的認識,在政制發展的問題上缺乏必要的「一國」觀念。有鑑於此,特區政府定出今後推廣基本法的三個方向,其中兩個重點,一是更全面推介基本法各個環節;二是與國民教育掛鉤。這有很強的針對性和長遠意義,值得肯定。
認識基本法,要增強基本法觀念。香港是個法治社會,辦任何事情,都要講法律。討論政制發展,最重要的就是要按照基本法辦事。這就要求香港社會增強基本法觀念,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維護基本法權威。然而,在政制發展討論中,有些人缺乏應有的基本法觀念,不願意全面接受和尊重基本法。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段清楚寫明:「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然而,有些人就是不接受人大常委會對存有爭議的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進行解釋。這種對人大常委會釋法權的不接受,實質上是對基本法的不尊重。顯然,有必要通過全面推廣基本法所包含的內容,幫助市民全面了解並尊重基本法。
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一般的法治觀念並不差,唯獨基本法觀念不夠強,其根本原因在於國家觀念不夠強。一些人不理解「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抗拒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不接受人大釋法,根本的原因也在於此。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莊嚴職責進行釋法,明明是為了保持香港長期的穩定繁榮。然而,有人不僅不理解國家對香港的無私之心和愛護之情,反而以對立的姿態對中央大肆批評指責。這種與國家離心離德的心態,所反映的也正是缺乏應有的國家主人翁心態。因此,將推廣基本法與國民教育掛鉤,確有現實的需要。
香港政制討論中出現爭論,與對基本法相關規定的不同理解有關。解決這些爭論的根本途徑,就是通過加深對基本法的理解,尋求共識,從而找到政制發展的具體可行方案。這也正是加強推廣基本法的重要現實意義。
連日來,正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關於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草案。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對解釋草案進行了廣泛、深入和熱烈的討論,一致肯定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職責進行釋法,是十分必要和非常及時的。昨天,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作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釋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草案表示贊同。法律委員會對草案進行了審議,同意草案的規定,建議本次會議通過。按照會議的日程,釋法的內容將於明天公布。希望香港社會以理性的態度對待人大釋法,共同努力使香港政制發展的討論健康進行;並以這次釋法為契機,廣泛推廣基本法,理解釋法的內容,維護基本法的權威。(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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