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7] 四次偷渡香港 贛漢囚半年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6日電】曾採取躲在貨車底盤或翻山越嶺等辦法4次偷渡到香港的江西人劉某,近日被福田區法院以「偷渡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
案情指出,去年9月23日至11月22日,劉某或躲藏在皇崗口岸附近停靠的開往香港的貨車車底,或從沙頭角翻山越嶺,不辭勞苦地4次偷渡到香港。
不過他的運氣並不好,每次剛偷渡到香港就被警方截獲,然後遣返。
雖然劉某每次都被公安局作出「治安拘留15天,並處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偷渡的「決心」,最後終於因為其偷越邊境情節嚴重,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在法庭上,劉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法院審理後認為,劉某違反邊境管理法規,偷越邊境且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邊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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