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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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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8] 目前不具備「雙普選」條件

葉順興 香港婦女發展聯會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釋法內容。本人對此表示衷心擁護和支持,相信這對香港社會正確理解和實施《基本法》、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對正確處理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是十分必要的,也符合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行使釋法權,條理清晰,是合法合憲合情合理的。香港的政治體制問題是中央管理的事權,這是由我國是單一制國家的性質決定的。關於2007年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2008年的立法會議員選舉辦法是否修改以及如何修改,中央有決定權,完全符合「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精神,不存在干預不干預問題,也不是為香港政制發展設置關卡。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只是進一步明確法律條文本身的具體含義,是釋法而不是變法,是「1+1-1」而不是「1+1-2」,與中央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相符合。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在香港社會各界對基本法相關規定的理解出現爭議的時候,中央迫不得已做的行動,向香港社會表明,香港政制發展必須在基本法規定的框架內,有利於釋疑止爭,也有利於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集中精力,「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抓住機遇振興經濟和改善民生,是符合廣大港人的共同利益和福祉,這也是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

 四、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與《基本法》本身具有同樣的效力。香港各界必須本著法治精神,全面遵守和執行,並按「釋法」提出的原則和程序,以理性的態度繼續積極參與香港政制發展的討論。

 五、我們認為香港政制發展,需照顧香港社會各階層、界別的利益,遵循「均衡參與」原則,同時要符合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發展。因為以目前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並未具備「雙普選」的條件,本人不贊同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2008年全面普選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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