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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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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4] 婦團轟社署反應差釀慘劇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天水圍倫常慘案事主曾求助社會福利署,卻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對於區議員質疑社署職員沒有妥善跟進個案,該署澄清指,自今年2月接到女事主的求助後,負責社工曾到天恆h家訪以及電話跟進。署長鄧國威亦解釋,個案嚴重性須靠前線社工作個別的專業判斷,並重申跟進問題與署方削減資源無關。

鄧國威重申與削資無關

 有婦女團體代表質疑,若然社署職員接獲求助時能警覺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對家庭暴力有高度敏感,慘案是可以避免的。

 昨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召開例會,鄧國威在出席會議前表示,對天水圍3死1傷倫常慘案感難過。對於該署人員輕視個案的指控,鄧國威沒有正面回應,只謂個案的潛在危險乃根據前線社工按個別情況作判斷,與人手資源問題拉不上關係。

 社署元朗區福利專員周廖鳳儀在另一電台節目中詳述事件經過:事件死者金女士曾在2月向志願機構國際社會服務社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求助,其後幾次入住庇護中心,回家與否乃事主自行決定。她說,該署曾就個案與警方召開多次專業虐兒個案會議,結論是金婦女兒被性侵犯的指控不成立,金婦也無被虐待的跡象;是故把個案轉介回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署補充,負責社工上月曾兩度家訪,又與事主夫婦面談,後評估為不涉及家庭暴力;至本月初亦有與女事主電話聯絡跟進情況。

 立法會昨日適逢討論增強婦女能力的議題,多個婦女團體應邀出席發表意見,其中群福婦女權益會臨時加入。該會主席廖銀鳳指出,現今婦女在面對困難時都懂得向外求助,就正如天水圍慘案的女事主,可惜當局卻不去利用現有機制來幫助婦女解決困難。

社福「重案組」置諸不理

 她謂,社署轄下設有保護家庭及兒童科,是為社福界內的「重案組」,惟接到女事主的求助後,該署卻把個案轉介給國際社會服務社。「我不知社署憑甚麼將這個涉及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個案交予社會服務社處理,自己的『重案組』卻不理。」她認為社署人員若對家庭暴力事件敏感度高,這宗慘案或可避免。

 與會的「和諧之家」代表袁冠英則提出,本港警方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往往要求當事人決定是否控告丈夫和出庭作證,對婦女構成沉重壓力。她建議政府應效法外地政策,視家庭暴力案件為威脅社會安全之事,由政府重新負起檢控施虐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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