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4] 警方稱有4次報案記錄
【本報訊】有報道指天水圍3死1傷的倫常慘案,女戶主在案發前8小時,曾報警懷疑丈夫及兩名女兒在寓所內可能已遭遇不測,但警員並無積極處理,以阻止慘案發生。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馬維騄昨在接受電台查詢時,直指該報道錯誤。
馬維騄昨晨在香港電台一個節目上,回覆主持人查詢時表示,根據警方的電腦記錄,在案發前的24小時,警方未收過女戶主的任何報案,否則警方不可能未有及時處理。
肇事前24小時未接報
馬氏又說,記錄顯示,肇事的家庭共有4次報案記錄。包括男戶主指妻子失蹤;女戶主報稱女兒遭丈夫非禮;女戶主稱遭丈夫毆打及案發當日男戶主稱妻子殺死兩名女兒。關於女童被非禮之事,警方在心理專家陪同下,向女童錄取口供後,她們並無指證父親,故警方相信案件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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