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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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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5] 有人同時任12諮詢會委員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民政事務局的統計顯示,有272人(累積)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委員超過10年,764人超過9年;同時出任超過12和10個委員會成員各有2人,嚴重違反「六六制」(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的原則。報告也指出,不同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的津貼和酬金幾百元至每年超過十萬元不等,差距甚大。

272人當委員逾10年

 民政事務局檢討諮詢及法定組織的中期報告指出,截止今年三月底,共有1692人在諮詢及法定組織內同一職位服務超過六年,有45人擔任超過六個委員會的成員。嚴重違反「六六制」(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的原則。當局認為,各委任當局應該採取積極措施,嚴格執行「六六制」的原則。

 報告提到,違反「六六制」的主要原因在於一些非官方成員在某些範疇所具備的專長或經驗,對於委員會的有效運作是不可或缺的;現任成員在更替期間可令委員會的工作保持連貫性;擔任某些職位的人按照慣例獲委任為某特定委員會的成員。

嚴重違反「六六制」原則

 中期報告也指出,不同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的津貼和酬金差距甚大,譬如,遊戲機中心上訴委員會各非官方成員每次出席會議可獲700元津貼,而機場管理局非官方成員的每年酬金則為11萬元。公務員如出任法定幾諮詢組織的當然成員,會被視作履行職務,不會獲發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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