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6] 重建租戶賠償方案縮水
【本報訊】市建局因應《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修訂,對舊區重建租戶提出新補償方案,新方案以租值3倍計算,以及為鼓勵租戶盡快交回單位,額外再提供租值半倍的補償金,取代現時應課差餉租值1至7倍的法定補償。
在昨日立法會一個條例草案委員會上,多位議員不滿新建議違反當初市建局條例通過時向租戶的賠償承諾。另外多個租戶團體批評新方案賠償金額太低,對等候重建的租戶不公平,要求前土發公司遺留下來25個項目的租戶獲得豁免。
新方案以租值3倍半計
大角咀重建租戶關注組代表表示:按舊例可賠10萬元者現今只能賠3萬元;觀塘重建租戶的代表則指,已等候重建多年,希望前土發公司留下來25個項目的租戶獲得豁免,讓租戶能透過重建改善生活。
市建局行政總監林中麟表示,97年以來舊樓細單位租值下降了4成,認為現時賠償方案過於慷慨,當局有需要善用資源。
他強調安排租戶入住公屋,才是最合理解決他們生活環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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