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6] 特首提交政改報告專版 07/08選舉辦法應予修改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行政長官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特區07年行政長官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報告指出:上述兩個產生辦法應予修改。
特首董建華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是經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廣泛徵詢民意後,總結港人、中央和法律學者看法後提出的,但修改時須顧及九個因素。董建華說,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令本港政制向前發展,他建議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45條和68條,按照本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考慮。
特區政府昨日早上緊急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認真討論專責小組的第二號報告。董建華下午舉行記者會交代詳情。
專責組廣泛匯總意見
他強調,政制小組過去幾個月就香港的政改問題廣泛聽取和收集香港社會各界意見,亦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了諮詢,這個報告就是建基於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兩份報告書。政制小組的報告指出:最近民意調查顯示,分別有超過五成受訪者支持07年普選行政長官,約6成支持08年普選立法會議員;與此同時,社會上亦有不少意見對此有保留,認為若過早實行普選,將無助解決管治問題,亦不能改善現有經濟、民生等實質問題。小組認為,社會的共識是政制向前發展和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
望市民勿猜測人大反應
董建華希望,大家不要猜測人大常委會對報告的反應,並呼籲市民「等一等」。對於「民主派」批評特首提交報告前應先作公開諮詢,董建華說,報告就是全面考慮早前政制小組諮詢結果而作出的決定。他說:「事實上我從四月六日開始,我所聽到的聲音是甚麼呢?我所聽到的是:特首,請你快一點,快點去做這件事(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就是因為我聽到這樣的聲音,所以我這樣去做。」
行政長官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這份名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內容分為三個部分,首先講述自從中央政府表示了對香港政制發展高度關注以來,特區政府所做的各種工作;以及特區政府對政制發展涉及的九項原則的看法。他稱,這些原則是專責小組在過去幾個月聽取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和中央有關部門商討及與內地法律專家交流,廣泛收集到的,也是《基本法》對香港政制發展的要求和規定,特區政府需要認真落實和貫徹。
須顧九因素聽中央意見
董建華強調,在考慮2007年和2008年的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何確定時,須顧及九個因素,包括特區在研究政制發展的方向及步伐時,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政制發展的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方案不能影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方案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必須循序漸進;按照香港「實際情況」,除考慮民意之外,還要檢視其他因素,例如特區的法律地位、經濟與社會情況、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政治人才,以及參政團體的成熟程度。(董建華記者會答問全文刊A4版,特首提交人大常委會報告已在本報網頁上登載。網址:http://www.wenweipo.com)
修改九項原則
1.特區在研究政制發展的方向及步伐時,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
2.政制發展的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不能輕言修改《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和原則。
3.任何方案不能影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
4.方案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
5.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必須循序漸進,按部就班,步伐不能過急,要根據特區實際情況漸進,以保持繁榮穩定。
6.衡量實際情況時,必須考慮市民訴求,亦要檢視其他因素,包括特區的法律地位、政治制度發展現今所處階段、經濟發展、社會情況、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程度、公民參政意識、政治人才及參政團體成熟程度,以至行政立法關係等。
7.方案必須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在政治體制內都有代表聲音,並能通過不同途徑參政。
8.方案必須確保能繼續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
9. 方案不能對現行載於《基本法》的經濟、金融、財政及其他制度產生不良影響。
林瑞麟赴京提交政改報告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廖雅猛15日電】香港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成員、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專程到京,下午四點向人大常委會遞交了行政長官報告及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二號報告。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表示,報告將立即呈送至人大委員長會議,由委員長會議決定開會審議的時間和會議議程。林瑞麟抵京後即驅車往人大常委會遞交報告,四點許出現在人民大會堂南門,他說,此次帶了兩份報告上來。大約半個小時,喬曉陽和林瑞麟一同步出大會堂會見記者。
人大依程序審議報告
喬曉陽表示,人大常委會將依據法定的職責和法定的程序,對報告進行審議,嚴格按照《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的規定,依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依法作出決定。喬曉陽表示,相信在貫徹落實《基本法》的過程中,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一定會得到堅決的執行。而在中央、特區和廣大香港同胞的努力下,香港特區的民主制度定能健康地、穩步地向前發展,並能促進香港經濟的盡快恢復和發展,定能維護香港各界的利益,也定能保證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林瑞麟望人大積極回應
林瑞麟表示,他受行政長官的委託向人大提交報告,根據人大的釋法,人大常委會將確定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辦法。林瑞麟承認,提交報告是根據人大釋法進行的,並啟動了政改過程,是香港憲政上的重要一步。而他上京遞交報告的安排也是近日作出的決定。他說,專責小組在過去三個月中廣泛聽取了各界的意見,並就《基本法》中的原則問題作了研究。第二號報告書將收集的意見、原則問題的研究歸納在一起,行政長官將第二號報告書定為向人大提交的報告的附件。
林瑞麟說,希望人大能給予積極回應,以便小組在香港著手開始研究0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應如何修改,但報告並未涉及具體方案。
600份意見全數載錄
在被問及有否向人大完整反映港人的意見,林瑞麟表示,過去三個月收集的近六百份意見書都在附件中全數載錄,完整地提交給人大常委會。他還表示,中央一直都很看重香港各界的意見。
市民稱特首提報告合法
【本報訊】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後,有不少市民致電電台「烽煙」節目,認為特首毋須在提交政改報告前,先與「民主派」議員討論,否則便會違反釋法所定下的程序。聽眾陳先生指出,行政長官董建華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及發表第二號報告書,是合乎法律原則的做法,並非「民主派」人士所指稱的背棄市民。他又指倘先將報告公開討論後始提交中央,才是違背法治原則。
劉先生則認為,香港市民根本沒有基礎要求普選,因為很多人對政治並不認識,就算認識亦一知半解,而過去有部分政黨,所做的一切都並非以香港利益為目標,只懂拚命奪取權力。例如香港經濟低迷,政府出現財赤,一個負責任的公民或政黨,必然會支持要求公務員減薪,但「民主派」人士卻反其道而行。港人很難相信「民主派」能夠真正為社會負責,故釋法是有必要的。
九項原則具充分理據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在總結兩個多月來社會各界對本港政制發展的原則問題的意見,以及與中央有關部門充分商討和一些法律專家交換意見後,就修改兩個產生辦法提出九項原則,並就這九項原則提出充分的理據。
一、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報告提出,特區的設立以至其政治體制的設計,都是由中央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透過制訂《基本法》具體落實的。故此,中央有憲制權責審視及決定特區的政制發展,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基本法》是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既約束香港,也約束全國。特區既然直轄於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有責任就香港特區政制發展向全國交代。無論如何,根據《基本法》附件的規定,任何對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方案都必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4月6日公布對有關《基本法》附件一第7條及附件二第3條所作出的解釋,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行政長官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原則確定。
中央對特首具實質任命權
二、不能輕言修改《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和原則。小組認為,政治體制的設計關係到主權的體現,關係到「一國兩制」及基本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特別行政區沒有權單方面改變中央所設立的制度。任何具體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
三、任何方案不能影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在「一國兩制」下,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也向特區負責。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亦是按照這個原則而設計的。根據《基本法》第45條,行政長官是在特區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權是實質的。
四、「行政主導」。行政主導是特區政治體制設計的一項重要原則,是體現國家主權的重要表徵。任何方案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現時行政立法關係未能做到充分互相配合,影響行政主導及施政效率。所以任何方案須以完善行政主導體制為尚,不能惡化現行行政立法未能充分互相配合的問題。
「循序漸進」遵循一定步驟
五、「循序漸進」。根據一般理解,即是遵循一定的步驟,有次序、有秩序的前進。當中有逐步的過渡,在一段時間內有不同階段的演變。就最終達至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這個目標而言,演變的過程不能停滯不前,應分階段演進,但也不能發展過快。
六、「實際情況」。小組認為不單包括民意取向,還包括其他許多因素,例如特區的法律地位、政治制度發展現今所處階段、經濟發展、社會情況、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程度、公民參政意識、政治人才及參政團體成熟程度,以致行政立法關係等。「實際情況」隨時間而有所變化。當然,由於經濟全球化以及香港擁有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特區以外的情況,包括內地的情況,會影響到特區的實際情況,亦須顧及這些因素。
任何方案須兼顧各階層利益
七、有利社會各階層透過不同途徑參政。任何具體方案必須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在政治體制內都有代表聲音,並能通過不同途徑參政。
八、「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小組認為,任何具體方案必須有利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
九、 「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要保障香港的穩定繁榮,就要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政制發展不能引致民粹主義及福利主義的出現,影響資本主義制度的運作。故此,任何具體方案都不能對現行載於《基本法》的經濟、金融、財政及其他制度產生不良影響。
報告指政改配套三不足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政制專責發展小組昨發表的第二號報告中提出,本港的政制發展在配套方面存在三項不足之處,包括缺乏充分培養本地政治人才;一般市民對加入參政團體不熱衷和各參政團體的成員數目偏低;及社會和政府均缺乏對公共政策的研究。
專組:參政團體不成熟
專責小組指出,要解決管治問題,政治人才的管治經驗和素質是關鍵所在。香港長久以來受到殖民統治,多年來沒有充分培育本地政治人才。有志參與管理香港事務的本地人才,大多數要走進建制內,例如加入政府擔任政務官或高級公務員職務。回歸之後,香港落實「港人治港」,更多本地人才透過建制渠道發揮所長。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亦提出會致力增加中產階層人士參政議政的機會。但是,吸納及培養足夠政治人才,是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和時間。
在參政團體的成熟程度方面,專責小組認為本港的參政團體並不成熟。小組指,雖然香港的參政團體經多年來參與區議會及立法會的運作,已漸在社會上紮根,但一般市民對於加入參政團體仍不熱衷,各參政團體的成員數目仍然偏低(根據參政團體的網站資料顯示,各參政團體只有數十至過千名成員不等,佔本港人口比例很小)。他們當中的資深成員,雖然很多都具備豐富的議會運作經驗,但擁有公共行政或管治經驗的則為數甚少。
而且,目前參政團體比較側重當下的時事問題及個別政治事件,而缺乏整體管治理念及對各項政策的宏觀研究,市民因此較難肯定參政團體能否做到兼顧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以及特區的長遠發展利益。
特首在立會無固定支持
專責小組的報告補充,公共政策的研究,特別是從客觀及長遠角度考慮的研究,對提高施政效能是重要的。但現在無論在政府內部還是在社會上,對公共政策的研究並不蓬勃,有關的人才也不多。
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表示,為了長遠地提升管治效能,中央政策組會繼續探討這方面的工作。
另外,報告提到行政主導及行政、立法關係。
專責小組認為,目前行政及立法機關基本上分別由不同背景及理念的人士出任,行政與立法機關每每只能互相制衡,但不能做到充分互相配合的情況,加上在現行制度下,行政長官在立法會中沒有固定的支持,以致對行政主導及施政效率造成不良影響。
「循序漸進」理解差異大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昨就本港的政制發展發表第二號報告書及附件。報告指出,截止本月14日,小組共收集到532份有關原則問題的公眾意見書。而與小組會面談到關於原則問題的會談撮要有140份。
討論廣泛 意見紛紜
報告指出,社會上對有關政制發展原則問題的討論十分廣泛,意見紛紜。
總括來說,社會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原則,即是關於7項原則問題的首3項,沒有太多異議。多數意見也同意政制發展應該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進行。
對於「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理解,社會就有較多不同的看法,而且差異亦比較大。至於「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社會上亦有不同意見,而主要是圍繞保留功能界別議席相對於以全面普選立法會所有議席的討論,亦有意見提及普選與福利主義的關係。
另外,有15位人士致專責小組的信函和電郵的內容超出政制發展範圍,所以沒有納入報告附件。而在過去2個多月,有300份傳送到政制發展專責小組電子信箱views@cab-review.gov.hk的郵件懷疑帶有病毒,令專責小組未能進一步處理。
九原則非「附加條件」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民主黨主席楊森日前表示,擔心行政長官董建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有關政制發展的報告中可能會寫些附加條件。行政長官董建華昨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書中,提出修改兩項產生辦法必須考慮九項原則。這九項原則並非正如楊森所說的「附加條件」,而是《基本法》內明文規定的。譬如《基本法》第1條、第5條、第12條、第43條、第45條、第68條、第104條、附件一和附件二等條文均與九項原則有所關係(條文內容請見附表)。
而且,這九項原則也是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在過去數個月的工作中聽取了很多社會團體和人士的意見而得出來的一個看法;亦是專責小組和中央有關部門商討,並與內地的法律專家交流而得出來的看法。
九項原則相關《基本法》條文
第1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5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
第12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第43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第45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第68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立法會產生的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規定。
第104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特首回應個人名聲事小
本報記者 曾少妍
新鮮出爐的政制發展第2號報告,已隨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到了人大常委會手中,而行政長官董建華及政務司長曾蔭權,則全力應付傳媒。面對記者們紛紛追問07及08年普選問題,二人口徑一致,反覆強調,現階段只談原則,不談具體方案。董特首更坦言,政制發展是國家及香港的大事,不會考慮個人名留青史的問題。
在昨日特首董建華和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兩場記者會中,各界傳媒集中火力追問普選的問題。董特首及曾司長均以不談方案的理由作回應。曾司長更強調,「今次所做的工作是提出《基本法》在政制發展中的原則問題。我們還未尋求到各個方案有怎樣的成敗、好處或壞處。」他相信,報告打開了討論之門及新一頁,至於具體更改方法則是下一步工作。
反覆強調報告只談原則
雖然未有具體回應07及08年的普選問題,但兩人也大派定心丸,強調人大常委會了解香港民情,政府亦會在人大作決定後,按部就班地發展政制。曾司長亦強調,「政制發展是不能讓社會和經濟帶來任何不穩定的風險」,最重要是循序漸進地達到普選最終目標。
雖然報告來得突然,但記者們可算有備而戰。有記者引述董特首前顧問葉國華所言,指今次可能是特首名留青史的機會,質疑報告既保守又不提方案,更把民意放於低位置,笑問報告可否為董特首名留青史?董特首多謝葉國華的好意之餘,也毫不猶疑地強調,「政制的發展是一件大事,是國家的大事、香港的大事,並無個人的考慮。」他更重申,有關9個原則的制定,是3人小組在過去數月,聽取各界社會團體和人士的意見,亦跟中央有關部門及內地法律專家交流而得出,而且是合乎《基本法》要求和規定。
是否名留青史不重要
至於有記者批評,報告未有先讓市民及「民主派」過目,便隨即呈交人大,董特首也理直氣壯地回應,過往諮詢工作已充足,亦表示他自4月6日開始,所聽到的是:「特首,請你快一點,快點去做這件事」,所以他也毫不怠慢,向人大呈報。曾司長也強調,報告書是回應市民訴求,令政制有所改善,擴大市民參政的空間,並沒有排除普選的可能性。他又重申,9個要考慮的因素並非條件,沒有量化及比重。他期望各界不會用折光鏡看這9個因素,要正面處理問題。
具體方案暫不宜討論
【本報訊】行政長官董建華昨在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全文如下:
記者:董先生,想問你心?是否有甚麼方案?以及時間表是怎樣?
董:你又問了兩個問題。我想強調一下現階段的工作是甚麼,現階段的工作是根據人大常委會在四月六日的釋法決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行政長官應該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由常委會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來確定。我今天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一份報告,就是根據四月六日對《基本法》的解釋而作出的決定,我的報告認為兩個選舉的產生辦法是應該要修改,使香港的政制可以向前發展。我的報告亦建議人大常委會確定是否可以修改這兩個產生的辦法,即是二○○七年行政長官及二○○八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但並沒有提及個別方案,這不是現階段的工作,而是將來的工作。
記:請問現時這程序完成後,提交了報告,下一步是否代表香港已經可以開始實行立法程序?以及你考慮修改方案方面,你是會想出一個、還是數個方案,再遞交給中央去看看究竟哪個方案是可行呢?
董:我剛才說了兩次關於現階段的工作,對嗎?我相信這個時候,下一步我們要等待人大常委會的考慮,考慮後,要作出回應給我們。我們建議給人大,請求人大常委會確定是否可以修改二○○七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二○○八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若果答覆是可以的話,我們就要進入下一步工作。下一步工作就會牽涉到方案和其他方面的考慮,我們會再廣泛諮詢大家的意見。
靜待人大常委回應
記:即是你想出一個方案或數個方案呢?
董:我們到時會告訴大家,向大家交代,一步步地行。
記:報告內提到按部就班和不能過急,其實是否實際上已經否決○七/○八普選方案不可以進行,你是否覺得那是不應該,不是按部就班呢?
報告提出九項原則
董:我的報告提出九項原則,這是由三人小組所提出的九項原則。這九項原則怎樣得出來呢?第一點,三人小組在過去數個月的工作中,聽取了很多社會團體和人士的意見而得出來的一個看法;第二點,亦跟中央有關部門有商討,並與內地的法律專家交流而得出來的看法;第三點,其實亦是《基本法》的要求和規定,所以我們就這樣定出九項原則進行。至於個別方案,現在不是談論個別方案的時候。
記:……如果不可以○七年……
董:我們是反映出所聽到的意見,並反映出《基本法》的說法。
記:現時有民主派人士要求你在把這份報告交給人大前,先行公開,經過討論後才交給人大常委會。為甚麼你今天即日與專責小組的報告同日交,沒有聽取他們的聲音呢?我問題的第二部分是如果中央到最終是確認了是不可以修改,你會不會代表香港人去爭取說是應該修改呢?
將盡快會晤民主派
董:關於第二個問題,在現時是不應該作任何猜測的。關於你的第一個問題,首先我想說,民主黨、民主派寫了信給我,我會盡快與他們見面,據我所知現時正在約見中。第二點我想說的是,行政長官在這個過程的職責是甚麼呢?根據《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以及最近人大常委會的解釋,香港的政制是否需要修改,要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經過人大常委會同意後才可以進行的。其次是否要提交立法會作為辯論的問題,這次人大常委會也有解釋,就是香港政制的改變必須事先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在中央政府未有正式意見前,在立法會辯論關於政制的變動是不適宜的。
記:你說不應猜測人大常委的決定,但人大常委是有權不修改○七、○八年的普選,你會否把政改時間表給香港人呢?
董:我想強調在今時今刻的時候,我們希望經過我今次的報告給人大常委會,可以能夠啟動整個程序。我希望你們等一等,看看人大常委會怎樣反應。
記:你的報告提及衡量實際情況時考慮市民訴求,你會以甚麼形式衡量?遊行示威算不算呢?還是以市民的投票去決定?○七、○八年進行普選,你會否覺得步伐太快,你一定不會向中央建議這個方案?
董:關於○七、○八年的普選問題,我剛才曾強調個別的方案並非是在現階段討論的問題。現階段所討論的是怎樣去啟動政制發展的程序,現時我們是在這個過程中。
記:很多市民希望在報告中反映他們在○七、○八年普選的訴求,做了很多調查的主流意見都是這樣的。但你的前顧問葉國華曾說過今次是你可以名留青史的機會。你覺得提交一份大家覺得比較保守的報告,亦不提方案,而民意只不過是九項選擇中其中的一項的一點。你覺得會不會沒有太燕重民意?把民意放於比較低的位置,你覺得你這一份報告可不可以為你名留青史呢?
多謝葉國華好意
董:第一點,多謝葉國華先生的好意。第二點,我想強調,政制的發展是一件大事,是國家的大事、香港的大事,並無個人的考慮,多謝。
記:董先生,我想跟進一個問題,這份報告在未發表前你強調會公開讓市民知道,現時公開了,但報告已經交到中央手上,其實你在考慮時,為甚麼不考慮在交給中央前首先給香港人過目,先諮詢香港人的意見呢?你的考慮究竟是甚麼,為甚麼會這樣做呢?
董:我這份報告是考慮了人大在四月六日的釋法,亦考慮了三人小組給我的這一份報告。你知道三人小組在過去兩個半月?會見了很多團體,會見了很多人士,香港很多團體和人士都有充分的渠道反映他們的意見,經過三人小組反映他們的意見給我,給中央。其實意見全部都納入那一本書內;另外還有第一號報告,關於法律程序問題的報告,如果你詳細看一看這兩份報告,你可以看到那些意見已反映在那?。其實是毋須再做多一次這樣的諮詢,事實上我從四月六日開始,我所聽到的聲音是甚麼呢?我所聽到的是:「特首,請你快一點,快點去做這件事」。就是因為我聽到這樣的聲音,所以我這樣去做。
回應呼聲盡快提交
記:董先生,你好,關於這一次政制發展,大家爭論比較多的就是循序漸進的原則,這就是說考慮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在你提出的報告中第六項關於實際情況的時候,對於考慮市民訴求的同時,還有八項要考慮的因素,那麼如果這就是實際情況的話,是根據甚麼樣的一個條件去考慮,提出這九項,就是我們現在需要考慮的實際情況?
董:我剛才講過,這整個九項原則性的問題都是我們專責小組經過幾個月以來聽取了社會不同團體、人士的意見所作的一個結論。另外,跟中央有關部門及法律專家交流以後所聽取到的意見。最後,當然也是《基本法》對我們的要求和規定,就是這樣出來的,不是單單你剛才說第六項,整個九項都是這樣。多謝大家。(小分題為編輯所加)
一切有待人大回應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政制發展第2號報告昨日面世,各界十分關注日後的政制發展時間表。政務司長曾蔭權表明,一切要留待人大作出決定後,才可以再作安排。但他相信人大會體恤香港民情,會盡快跟進有關報告。另一方面,特首今日下午將會晤廿一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而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特首向中央提交的報告書和政制小組這份報告書。
有決定後才談時間表
對於日後政制發展的具體諮詢時間表,曾司長表示,現階段要先等待人大常委會作決定,才可以再鋪排日後工作,制定有關時間表。他表明,將來的諮詢工作會按部就班進行,是嚴謹的功夫,要讓各界參與發表意見,但他估計難以短期內制定一個方案讓大家討論。他強調,「我們已做了我們的功夫,不能夠叫人大幾時作回覆。」但他相信,人大常委會知道香港人對政改問題著急,過往人大常委會也重視香港的發展情況,「我相信他們一定會關注這事,會跟著程序處理特首提交的報告。」
他又重申,明白大家對政制發展實際情況持有不同意見,認為大家來自不同背景,有不同見解是正常現象,而每一個人的判斷也有其道理。但他鼓勵大家要排除「自己所講是正確,人地所講是不正確」的心態,以包容的態度處理問題。
提個別方案非眼前工作
而行政長官董建華亦重申,是次的報告未有提及個別方案,這非現階段的工作,而是將來的工作。他表示,若果人大答覆可以修改07年行政長官及08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政府會進入牽涉到方案和其他方面的考慮,到時會廣泛諮詢各界意見。至於現時行政長官心目中有多少個方案,他只賣關子地表示,「到時會告訴大家,向大家交代,一步步地行。」
煲呔:僅23份意見提及7•1遊行
記者:你的前顧問葉國華曾說過今次是你可以名留青史的機會。你覺得提交一份大家覺得比較保守的報告……把民意放於比較低的位置,你覺得你這一份報告可不可以為你名留青史呢?
董:我想強調,政制的發展是一件大事,是國家的大事、香港的大事,並無個人的考慮。
記者:為甚麼不考慮在交給中央前首先給香港人過目,先諮詢香港人的意見呢?
董:事實上我從4月6日開始,我所聽到的聲音是甚麼呢?我所聽到的是:「特首,請你快一點,快點去做這件事」。
記者:董先生和你都形容這是國家大事,與民意相比,要聽從中央的意見較重要,還是香港的民意較重要?
曾蔭權:民意的取向也是國家大事。處理這些問題,必定要採納各方面的意見。
記者:報告?沒有提到7•1遊行,你是否覺得遊行並不是香港實質情況,或者不能反映到民主訴求呢?
曾蔭權:7•1遊行有很多個原因,你可記得最主要的是有關23條的討論,亦有些是因經濟情況而發牢騷或不滿意……是否和政制發展有直接關係?我們恐怕拉不上關係……我們收到的730多份意見書內,只有13份是提及7•1遊行是作為支持07/08普選,但亦有10份是提出7•1遊行是表達不支持07/08普選。
記者:你這9個因素是否為更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辦法設下更多關卡?
曾蔭權:我不會用折光鏡看這9個因素的問題,我希望正面看這些問題……把我們政制發展的原則更透明化說出來,使到各方知道有關人士對於這個問題的顧慮。
政制報告符民意
【本報訊】多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均認為,特區行政長官提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中,提出07/08年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方式應當修改,是符合香港主流民意的,而所列舉的9項修改原則,相信也會得到市民的接受。倘人大常委會接納報告,香港社會有關政制討論將可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可以務實地開展涉及具體政改方案的討論。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保欣指出:特首在報告中的關鍵結論,是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應予修改,這是正確的選擇,既順應了香港社會在政制發展方面的民意訴求,也沒提及具體的政改方案和時間表,讓中央與香港進一步討論預留了空間。黃相信,未來人大常委會接納報告內容,並按照循序漸進原則處理香港政制問題的機會相當高。
他又指行政長官提交政改報告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做法,是依照釋法所規定的法律程序,而報告內容在本港公開,也屬具透明度的做法。
鄔維庸:人大會據實情審議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認為,報告內容沒有大的爭議性,報告所列舉的9個因素,相信大部分都可以得到市民的認同;倘人大常委會確定報告,將令政改問題由過去抽象式的原則討論,進入務實、具體方案的討論,有助加快香港特區政制發展的步伐。不過,他認為,報告強調普選步伐不能過急,代表07年未必能即時全面普選行政長官,他相信當局對普選仍有保留。
正在澳門出席研討會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鄔維庸表示,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時,不會做橡皮圖章,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去審議報告書。
前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特區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相信,「民主派」希望行政長官盡快完成報告,故當局是次公開報告,相信是受到香港市民歡迎的。對於報告並沒有提出修改行政長官以及立法會產生方法的具體方案,是要尊重中央政府。他相信,當人大確定本港有需要修改政制後,相信香港有足夠時間,去討論香港未來的發展方向。
法律界:有助推動政改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莊海源)就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多名法律界知名人士認為,政制發展的爭論已令香港虛耗太多,特區政府在廣泛諮詢民意的基礎下提請報告,有助特區政制循序漸進的發展。
廖子明:反映本地實況
香港本地法官協會顧問廖子明指出,這次董建華和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已為港人「盡晒力」爭取,提出要修改2個選舉辦法。
他稱,過往「民主派」一直反對現有的選舉辦法,要求一步到位的普選,令社會產生動盪和分化,董特首若以社會動盪為由,可以不提出修改,但他聽到市民的聲音,亦回應了社會的要求,反映了本地的實際情況,是十分具勇氣的表現。
廖長城:符合《基本法》
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表示,特區政制發展專責3人小組諮詢了社會各階層、各界別意見後所達成的結論,即大多認為兩個選舉辦法需要修改。特首董建華在照顧民意訴求的基礎上,又考慮了特區的法律地位、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程度等因素後始提交報告,正是特區政府重視民意的表現。
他又指在報告中提出的9個因素,並非「新加」的條件,而是根據《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規定總結出來的。
梁美芬:沒必要過分爭拗
對於「民主派」人士聲稱報告提出的9個原則是「新加的障礙」,全國政協委員、資深大律師馮華健認為,民主的表現便是要維護各個不同界別、單位的利益,如全國人大及政協的組成,都照顧了「少數派」的利益,證明「均衡參與」正是民主的重現體現。
馮華健又指,雖然在《基本法》中沒有「白紙黑字」寫明「行政主導」制度,但整部基本法的精神便是要維持以前香港行之有效的制度,故非另設新關卡。他又認為,特區政府提出的9個因素明確了未來政改的發展方向,為推動政制發展建立了基礎,亦充分反映了民意取向。
香港基本法教育學會會長、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則認為,特首報告認為香港兩個選舉辦法應予改變,這應是大眾可以接受的方向,報告中有關政制發展所應該遵循的9大原則,相信也爭議不大。香港社會沒必要在原則問題上爭拗得太厲害,目前應開始討論的是政改的具體方案。
律師公會不滿沒諮詢
大律師公會表示,行政長官董建華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前,沒有廣泛諮詢香港市民的意見,他們表示遺憾;並認為,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未能充份反映市民的看法,報告內提出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九項因素,亦沒有公開及集中討論。大律師公會表示,會再研究九項因素,日後提供意見。
政黨:普選不能一步到位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民建聯主席馬力歡迎報告內容,認為已嚴格地按照釋法後的程序去完成,並啟動了檢討機制,讓港人可以廣泛展開討論。他們要求人大常委會在收到有關報告後,聽取香港各界意見。
港進聯表示,相信遵循報告9項原則去考慮,可以使政制發展討論能有效進行,並希望人大常委會盡快舉行會議,確定是否修改有關選舉方法;如確定修改,應盡快研究,以求達至共識。
田北俊:普選應循序漸進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支持報告內容,認為積極回應了市民要求推行政改的要求,符合廣大市民的意願。他又對是否於07/08年進行全面普選有保留。他重申不應一步到位,應循序漸進發展,希望社會就這方面進行討論,並達致共識,再向中央爭取。
工聯會昨日發表聲明,歡迎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提交報告,認為報告具廣泛代表性,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他們希望人大常委能夠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各階層意見,使政改方案既能反映社會訴求,和香港實際情況,達到循序漸進原則。
民主黨主席楊森同意特首要求啟動修改07/08年政制的說法,但不接受特首提交報告中提出的9項原則,聲稱這是特區政府另一次釋法,又指行政長官只面向中央,背棄市民,故對報告表示遺憾。
政制報告確立民主方向
【本報訊】中華總商會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強調,特區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是按照人大釋法條文所規定的程序進行的,是在特區政制發展3人小組廣泛收集民意的基礎上擬定報告內容,報告也肯定了民主發展的大方向,值得支持。
曾憲梓:普選條件未成熟
他預計,報告將經過委員長會議、常委會審議,一旦通過,特區政府會依法向立法會提交政改法律草案。曾憲梓表示,他個人認為民主需要逐步發展,按照《基本法》第104條規定和香港回歸6年以來的發展情況,香港要實行全面普選條件尚未成熟。
劉佩瓊:普選程序需研究
全國人大代表、理工大學副教授劉佩瓊表示:從報告內容看,特首已經肯定了香港兩個選舉辦法需改變這個大方向,下一步應該是研究具體的方案。她相信,中央比較關注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倘要改變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便需要在提名及參選程序上多加研究。
內地學者:符釋法精神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王玨15日電】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張同新今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繼全國人大釋法後,香港特區政府很快遞交了政改報告,這是特區政府按基本法規定、並遵照人大釋法精神而採取的十分負責任的行為,不管最後是否被人大常委會採納,都將推動香港政改向前發展。
張同新表示,今天提交的報告雖未涉及具體方案,但明確提出了07、08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確定時須顧及的九個因素,指出研究政改方案須聽取中央意見、不影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等,體現了特區政府和中央保持密切聯繫,並符合基本法規定和人大釋法精神。
張同新說,基本法確定了香港政改將向前發展,因此該政改報告的遞交無論最終其是否被採納,都將對今後香港的政治改革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民主派對報告內容意見分歧
【本報訊】對於特區行政長官在報告中提出修改政制的9個原則,45條關注組內兩位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卻出現不同意見。成員湯家驊稱,該9個原則是為政改加設了新的框架;但另一名成員梁家傑卻指該9個原則「沒有大的爭議性」。不過,他們都歡迎報告未有排除07/08年全面普選的可能。
湯家驊黑箱作業論令人咋舌
湯家驊聲稱,在該9項原則中,有關不可以偏離行政主導及港人認識基本法的程度等,是過去沒有討論過的,一旦中央確認政改必須符合這些原則,「會把整個政改程序放在一個狹窄的框架內」。
他又聲稱,董建華在沒有諮詢港人的情況下向中央提交特區的政改報告,違反憲制精神,有黑箱作業之嫌,令人震驚。
梁家傑則聲稱,報告沒有排除07/08年進行普選的可行性,是「不幸中的大幸」。不過,他批評報告內容未有集中在具體方案的討論,令公眾難以集中討論。
另外,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則對報告表示失望,聲稱報告是拖延普選的手法,並沒有回應市民要求普選的訴求。他相信,香港市民爭取民主的聲音將會更大。
商界認同有需要修改
【本報訊】香港商界贊同行政長官董建華在報告中表明有需要修改2007行政長官和2008立法會產生辦法的立場,他們呼籲社會各界透過理性的討論,最終達致符合《基本法》循序漸進原則和香港可接受的政制方案。
香港總商會主席黎定基表示:報告確認了2個選舉辦法有修改的需要,將令香港政制得以向前發展。該會又贊成報告提出的9項原則,即尊重中央政府的意見和《基本法》,並確保政制發展程序推行得宜及著重架構的建立。
放下歧見 尋求共識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梁君彥則歡迎並支持報告內容,特別是涉及特區與中央互信關係等的9項原則,因為這是香港經濟持續繁榮和社會穩定的必要因素。同時,循序漸進和均衡參與也是十分重要的。他呼籲社會各界以理性和互諒互讓的態度進行理性的討論,希望最終達致符合《基本法》循序漸進原則和香港可接受的政制方案。
工業總會副主席林健鋒則認為,香港政制問題的大方向、大格局已確定,正好給予各界一個機會,放下歧見,共同致力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希望一些人「千萬不要再抱著一種未做?洃w經滿腹猜疑的心態」。
蕭蔚雲:○七年是否太快?
【本報訊】內地法律專家、前基本法草委蕭蔚雲在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表示:在特區行政長官遞交報告後,香港社會仍可以繼續討論何謂「循序漸進」以及「實際情況」。不過,他重申不贊成07年全面普選:「07年是否快了一點?是不是呀?由於香港還有很多的意見,有不同的聲音。」
王振民:報告內容非常全面
正在澳門訪問的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則認為,政改報告內容非常全面,可以作為下一步討論的框架,相信人大常委會會認真全面討論,而人大常委會可以根據特首提出的內容,決定是否批准。倘人大常委會同意啟動政改機制,香港可以立即討論下一步的政改方案,再交由常委會討論。
王振民又認為,即使報告不獲人大批准,前一階段的討論也不是白白的浪費的。因為通過討論,大家對基本法的原則、立法精神等問題,都會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更清晰的了解,將來有利於提出有關政治改革的方案。
政務司長記者會答問(摘要)
【本報訊】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昨午在政府總部新翼會議廳發表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二號報告書時回答傳媒問題,詳細摘要如下:
記者:其實我看到報告第三章,有關小組對香港現時實際情況的看法,說得很清楚的就是在吸納和培養政治人才方面仍未很足夠,需要較長的時間和一個過程,而參政團體還未夠全面成熟。今次小組對於現在的現實有這個看法時,如果這樣推論的話,二○○七年至二○○八年普選似乎並不循序漸進,這個推論合理嗎?即是基於這個實際情況,二○○七年至二○○八年就不符合循序漸進地普選吧。
沒有作價值觀判斷
曾蔭權:我不會作出這個結論。第一方面,第三章是講述了香港現時的情況,我們如實報道香港實際情況就是這樣,我們沒有作出一個價值觀的判斷。我們第二號報告書的結論,根本是在回應市民的訴求,我們令到政制有所改善,可以向前發展,可以擴大市民參政的空間,亦加強希望香港管治的能力及我們的管治效率,我們完全沒有排除到普選的可能性。普選決定不在於專責小組,是在於立法會大多數人的意願、行政長官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這是我們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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