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6] 文匯論壇.釋法鋪平政制發展道路
劉漢銓 港進聯主席
行政長官董建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建議修改07年行政長官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這份報告和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第二號報告亦於昨天公開發表。港進聯認為,特首的報告是按照四月六日人大釋法規定的法律程序,經過廣泛諮詢,在取得社會共識的基礎上提出的,合法合理,順應民意,值得社會各界支持。
釋法利政制發展
特首在人大釋法僅僅9天後,就按釋法規定程序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這種可嘉效率,固然與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率領的政制三人組在假期加班趕寫報告分不開,但與人大釋法更是密切相關。事實說明,人大釋法不僅起到正本清源、釋疑止爭的作用,而且鋪平了香港政制按基本法軌道發展的道路。如果沒有釋法,香港社會在如何啟動政制修改問題上,還可能陷於曠日持久的爭拗之中。這進一步說明,中央並沒有對07年行政長官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封殺」或「叫停」,而是持開放和開明態度,願意聆聽香港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然後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確定是否可以修改。
已廣泛諮詢何必再重複
特首提出報告,是奠基在廣泛諮詢的基礎上。專責小組二號報告指出:截至四月三日為止,專責小組約見了86組團體和人士,聽取了他們對有關原則及法律程序問題的意見。共收到約660份市民的信件、傳真和電郵。專責小組與各團體和人士會面後,把他們就有關原則和法律程序的十二條問題所表達的意見,整理為會談撮要初稿,交回他們核實內容,並徵求他們同意公開有關記錄。在第一號報告截稿時,有部分會談撮要已得到確認和同意公開。專責小組還把有關資料交予人大常委會及國務院港澳辦代表。二號報告指出:「要政制向前發展和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似乎是社會的共識。」因此,特首的報告順應民意,建議修改07年行政長官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人認為特首將報告提交人大常委會前,應進行公開諮詢。其實,已經廣泛諮詢過,而且取得了社會共識,何必再重複呢?
特首的報告提到,在考慮如何修改時需顧及九點原則:(1)特區在研究政制發展的方向及步伐時,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2)政制發展的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不能輕言修改《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的設計和原則。(3)方案不能影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4)方案必須鞏固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5)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必須循序漸進,按部就班,步伐不能過急,要根據特區實際情況漸進,以保持繁榮穩定。(6)衡量實際情況時,必須考慮市民訴求,亦要檢視其他因素,包括特區的法律地位、政治制度發展現今所處階段、經濟發展、社會情況、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程度、公民參政意識、政治人才及參政團體成熟程度,以至行政立法關係等。(7)方案必須有利於社會各階層在政治體制內都有代表聲音,並能通過不同途徑參政。(8)方案必須確保能繼續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9)方案不能對現行載於《基本法》的經濟、金融、財政及其他制度產生不良影響。
九點原則符合基本法
港進聯主張,07年行政長官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以而且應該修改。但如何修改,必須顧及上述九點原則。有人不接受報告內提及的九點政改原則,指這是特區政府另一次釋法。其實,這九點原則,都是基本法中的規定或基本法所體現的精神,不是特區政府另一次釋法。港進聯認為,本港社會對政制發展如何修改,宜理性深入討論這九點原則,尋找出符合這九點原則的07年行政長官和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最佳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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