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8] 慘案婦曾報案 警拒認錯 放大圖片
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陳德立承認女死者當日確有往警署與警員交談。
【本報訊】天水圍倫常慘案,警方一再否認女戶主在案發前8小時內報案。但她的2名好友有感3母女死不瞑目,挺身而出誓尋真相。結果,警方重新調查後昨日終於承認,女戶主在案發當日中午時分,的確曾親臨天水圍警署。但當值警員基於判斷,認為案件並無即時危險,故沒有警員陪同她回家。事後,案件亦未被記錄在檔案內。
警方昨日證實天恆h倫常慘案中女戶主,在案發前8小時內曾經報案。雖然當值警員並無即時處理,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陳德立形容事件屬於不幸。但他就否認警員在處理今次案件上失當,而警方亦是根據事實公佈有關資料,並無誤導公眾及傳媒。因此,警方無須道歉及進行內部調查。
當值警員無記錄案件
陳德立昨在記者會上表示,案發當日的中午時分,女戶主的確曾到天水圍警署報案,並由一名當值警員接見。該名警員在聽過對方的陳述後,判斷案件並無即時危險。同時,女事主亦無要求警方立即作出調查,警員亦從未陪同她返回寓所。事後,她在聽過警員解釋後便告離開。而警員亦曾叮囑她若返家後見到丈夫,認為有任何問題,就要即時向警方報案,警方便會作出跟進。但陳德立不肯透露女事主當時報案內容,因為會影響調查工作。
陳德立又說,由於案件沒有即時危險及需要調查,因此該名當值警員並無將案件記錄在電腦中。而翌日,該名警員亦告放假,而且離開香港。直至前日,他銷假返警署當值時,向上司報告此事,警方才知道女事主曾到警署。
對於早前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馬維騄一再強調,警方在案發前8小時,甚至24小時,並無收到女戶主的報案,並指傳媒報道錯誤。而警方根據大廈閉路電視影帶,亦無發現有軍裝警員上樓。陳德立認為,因為警方並無對方的報案記錄,且無派出警員調查,所以根據案發後的資料發出聲明是正確的,不存在誤道傳媒及公眾問題。所以,在事件上警方並無需作出道歉。他亦認為,該名警員的判斷是適當的,絕非嚴重的失職。
當被問及,警方是否會就此事作出內部調查?陳德立稱,事件為該宗刑事案件中的一部分,需待整個案件調查完畢後,才會就此事做出檢討。但就不會成立專責小組進行內部調查。
不保證日後不再發生
陳氏又強調,前線的警務人員在判斷有關家庭問題上,要在人權及私隱上取得平衡,與社工一樣是十分困難的。今次事件是一個難得的經驗,警方會引以為鑑。但是,始終無法保證日後不會有同類的事件發生,畢竟事件涉及太多的人為因素在內。
警方昨日發出的聲明,指出「疑犯」仍然傷勢危殆,未能錄取口供。陳立德表示,案中有3人死亡,警方需要搜集更多資料,相信稍後會有人被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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