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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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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殺校」訴訟受質疑

 上水建德學校家長成功申請法律援助,就「殺校」作司法覆核。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昨日回應時重申,在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緊縮開支勢在必行,但「一刀切」增加學費或削減其他資源並不公平。所以,當局讓收生不足的學校停辦是「最公道」的做法。

 教育是一項培養人才的投資,應該講求成本效益。在政府財政緊絀的情況下,更需要有效地善用資源,對一些低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支出作出調整。停辦收生不足的學校,將資源配置到其他更符效益的教育項目上,一方面讓公帑用得其所,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增加學費及削減其他教育開支的壓力。勉強維持收生不足的學校,分薄寶貴的教育資源,要整個社會去承擔這種不符效益的開支,這對教育的發展無益,對納稅人也不公平。

 「殺校」這兩個字帶有負面色彩,給人的感覺是將停辦收生不足的村校定性為壞事。事實並非如此。從積極的意義來看,停辦收生不足村校不單不會對學生有損,反而可以改善教育質素,令學童在更理想的環境中學習。試想,全校只由一至兩名教師任教所有科目,教學質素如何保證?只有幾個學童上課,何來學習氣氛?更遑論正規學校那種健全的群體生活了。

 誠然,任何人都有權訴諸法律。然而,用公帑資助,對政府合理調整資源的做法進行訴訟,是否適當,確有值得質疑之處。事實上,政府各種精簡架構、緊縮開支的措施,都會影響不同人士的利益,如果事事都得到公帑資助控告政府,減赤計劃如何推行?納稅人會增加多少訴訟費用的負擔?人們的這些疑問,值得有關方面思考。(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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